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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贷款创业添新渠道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1月24日   阅读: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11月23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内蒙古包头和浙江台州的两家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微小企业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国家开发银行正式启动了“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   微小企业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社会瓶颈业务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称,使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享受到微融资服务,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需要建设真正的、面向劳动大众的微融资体系。按照初步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实施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将对地方金融机构投入巨额技术援助,到“十一五”末,这些地方金融机构每个月将为10多万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其中大部分人将是第一次迈入银行门槛享受正规信贷服务,平均单笔贷款金额4万元左右,单笔最大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为国家开发银行借鉴、引进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东欧和前苏联地区推动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功经验,利用开发银行自有资金招聘国际一流的微小企业贷款专家队伍,为参与该项目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无偿的咨询服务。通过国际专家近2年的现场咨询指导,为当地成千上万的农民、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提供现代银行正规、高效信贷和金融服务。迄今为止,这个阶层是现代金融业没有覆盖的空白领域,长期以来是灰色金融,如地下钱庄的主要活动和生存空间。   内蒙古包头市商业银行、浙江省台州市商业银行等为国家开发银行选中的首批合作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除了无偿提供国际专家咨询服务外,还将通过转贷款的形式,向参与合作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资金支持。国家开发银行的“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