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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农业“十二五”规划中的金融新机遇
来源:中国城乡金融报   2011年09月22日   阅读:

近日,农业部出台了《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从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7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实现农业农村跨越式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出要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笔者认为,《规划》在指明“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方向的同时,也为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描绘出广阔的前景。除了传统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领域外,《规划》在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业公共服务等方面,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拓展了空间。譬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补贴力度,同时将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领域的投资。
据估计,“十二五”期间我国设施农业年均投资增幅将超过20%。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现代农业园区和科技示范区等正成为各地农业投资的重点。在四川都江堰市,由当地政府引进相关企业,政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共同组建了一个规模达10万亩的现代生态农业集聚区,投入资金逾3亿元。农业园区化、规模化、机械化正成为未来重要的发展趋势,为金融支持提供了有利条件。当然,面对新兴领域和生产组织模式,金融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改造、农机社会化作业等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尚需在产品、服务模式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创新。
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上,“十一五”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10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万亿元,农产品加工率接近30%。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食品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作为国家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风向标和建设现代农业重要环节的农产品加工业,在“十二五”期间将从政策和市场两个层面获得迅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如《规划》提出,要促进农产品加工与农业协调发展,着力发展产地加工、推进精深加工,促进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发展一批产值超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另据农业部专家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体将保持年均13%以上的增长速度,农产品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将超过15%,这无疑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巨大的信贷空间。应当看到,农产品加工业面广链长,上游连接广大农户,下游连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同时,还可通过进一步加强合作,积极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在推进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针对农业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薄弱,与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规划》也为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比如围绕《规划》提出要建设国家、省、县(场)三级“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共享化农业信息综合数据库和网络化信息服务支持系统,依托这些平台和系统,可以为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客户服务、尤其是解决农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途径,有利于农户贷款、农村生产经营贷款以及农业保险等业务的开展。此外,《规划》提出,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交易平台,改善土地流转市场交易环境,建立健全承包经营权登记流转和纠纷调处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这些政策如果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落实,也将为金融支持规模化经营户、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防控业务风险等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为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机遇,笔者认为,相关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尤其是对其中一些发展前景好、与金融联系密切的关键领域、新兴领域,应当加强研究,尽早谋划,积极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和服务方案,抢占市场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