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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得用罂粟籽加工食品及调味品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0月17日   阅读:

中国食品产业网 昨日获悉,即日起,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禁毒办七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销售罂粟籽食品及在食品中非法加入罂粟壳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近段时间,有部分经销商向消费者推销罂粟籽及用罂粟籽生产的”罂粟籽珍“、”罂粟酱“等调味品,并向消费者宣传罂粟籽有保健和治疗疾病的作用,严重误导消费者,更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据了解,罂粟籽是麻醉药品原植物种子,我国对其使用实行严格管制。目前,除国家指定的唯一一家生产企业——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可用罂粟籽榨取食用油脂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罂粟籽和罂粟籽调味品,及在市场上销售。 我省七部门将按职能分工,对市场流通的罂粟籽及调味品予以收缴并销毁。卫生部门将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许可情况,严禁为罂粟籽食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已办理的将立即撤消,同时依法查处餐饮业在食品中违法加入罂粟壳做调味品的行为;工商部门重点检查食品市场,对在市场中流通的罂粟籽食品予以收缴;质监部门重点查处使用罂粟籽作为原辅料生产食品的企业;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在食品、饮料中掺入罂粟籽、壳、苗等毒品原植物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 文章编辑:dong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