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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紧制定大陆首个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8年11月22日   阅读:

福建是大陆最早开展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的地区,迄今对台农业合作位居大陆第一。如今,大陆第一个对台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也正在这个大陆最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加紧制定,以进一步促进闽台农业合作。
福建省农业厅在此间表示,要加强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尽快出台大陆第一个对台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福建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
制定《福建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是福建确定的今年立法重点项目。经过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课题组最近已完成该条例的建议稿,并形成了课题报告。
福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福建突出特色,推动闽台农业合作持续先行,要着力在两岸农业产业对接上先行示范,在培育台湾农民创业基地上先行拓展,在建设两岸农业交流平台上先行做大,在两岸农业经营管理模式合作上先行探索,在制定和实施对台政策上先行先试。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率先引进台商试探性投资农业领域开始,闽台农业交流合作迅速发展,特别是一九九七年福州、漳州获准设立了大陆首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二00五年试验区扩大到全省,漳州漳浦、龙岩漳平两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相继获准设立,使福建成为大陆引进台资农业项目和农业利用台资最多的省份。
福建近年来也编制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推动福建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