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日前在纪念废止农业税条例暨全面取消农业税座谈会上表示,农业税取消以后,税务部门将认真执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研究完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谢旭人表示,下一步将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研究农业税取消后烟叶特产税的替代方案,推进农税征管机构的职能转变。
据统计,1949年至2005年我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到4200亿元,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1265亿元。
来源: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