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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变丨中国种业对外开放的40年
来源:农财网种业宝典   2018年10月22日   阅读:

刘法钊  浏览次数: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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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尽管中国种业对内市场化起步较晚,但对外开放的历程与改革开放却是同步的。
      
      上世纪80-90年代,孟山都、先锋、先正达、利马格兰、正大、坂田等纷纷进入中国种业,成为当时一股热潮。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的几十年,也浓缩成一部种业对外开放的简史。
      
      40年来,我国对种业的保护也经历了从开放竞争,到加强保护的过程。中国种企数量也历经了从高速增长上万家,到不断下降至4300多家的过程。仅仅数十年的时间,中国种子产业依托庞大的市场,从一穷二白成长为一个千亿级别的产业。
      
      但野蛮生长的弊病渐渐显露,当前种业呈现出品种杂、同质化、企业普遍竞争力不强的局面。是放开,还是继续保护?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商务部发出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种业涵盖在内,表明了中国种业再次对外开放姿态。
      
      不可否认的是,当下扩大开放的必要性不仅仅在于行业发展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讲,更是要借助扩大开放所带来的新冲力,来借力形成做强中国种业所需要的更大推力。
      
      从第一轮放开,到限制开放,到当下新一轮的开放政策来临,中国种业对外开放政策经历了哪些演变?中国种企在与外企较量中发展如何?当下,外企在中国发展现状怎样?
      
改革开放机遇 外资种企涌入中国
      
      回顾历史,中国种业的对外开放,实际已经历经整整40年演变。
 
      1978,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中国的各行各业,“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成为当时的主旋律,种业也不例外。
  
      彼时的种业刚刚进入俗称“四化一供”阶段,就是凭借政府的超高组织能力,实行繁种基地化、加工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现代化。当时生产出来的种子由政府部门统一供应和集中销售,农民选择余地较少。但相对于种粮混用阶段、以及农民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少量的串换的“四自一辅”阶段,我国的种业还是迎来了发展的为第一次革命。自此,种子真正脱胎成为了一类商品,产业逐渐形成。
 
      可惜对于中国种业来说,这个时间还是太晚了。
 
      1978年,距离孟山都成立已经78年,美国先锋良种成立已经53年,距离先正达的前身卜内门/汽巴在上海开设办事处已经过去78年。这些巨头后来在中国种业的发展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这已是后话。在当时,和欧美这些农业发达地区的种业相比,我们的犹如刚刚出生的婴儿。
 
      就在这时,改革开放给我国种业的国际交流、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给机遇。从1979年,中国种子公司与美国、法国、德国、荷兰、日本、韩国等农业发达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开展种子的交流合作和种子贸易活动。
 
      同年,农业部副部长兼中国种子公司总经理刘锡庚率团前往美国、奥地利两国进行种业考察,为种业的改革开放做铺垫。国际社会也因此开始关注到中国种业这一体量庞大的市场,纷纷派员来到中国考察。1981-1982年,中国种子公司每年接待前来洽谈贸易的团组达200多批次,并和世界知名种企开始建立业务往来。
 
      进入80年代后,孟山都成为首个吃螃蟹的种企,率先在上海设立销售业务代表处,随后美国先锋良种、先正达、法国利马格兰、圣尼斯纷纷来华设立办事处。有了国际巨头在前面引路,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种业迎来一股外企的入驻潮。
 
      在当时,我国尚未限制外资进入我们的种业。据最早的《负面清单(1995年)》中的条文显示,“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被列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栏目中。1997年9月《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规定》的发布,种业的招商引资开始有法律条文可循。
 
      相对于欧美巨头们设立办事处的稳健策略,后来的日韩企业则显得更加直接。1992年,正值中韩完成两国建交之际,一名市场嗅觉敏锐的韩国人迅速来到中国进行考察。此人就是当时韩国农友种苗株式会社的董事长高曦善,两年之后,他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的种子企业。
 
      据曾任荷兰East West Seed公司的中国区负责人武振兵回忆,台湾农友(Known-You)、北京兴农(Hong Nong)、北京汉城(Souel)、大连米可多(Mikado)、正大集团(Chia Tai)、日本泷井(Takii)、日本坂田(Sakata)等知名外企在上世纪90年代陆续来到中国,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的形式进入我国开办企业。
 
高峰期   高歌猛进的洋种洋企
      
      种子是极为特殊的商品,对生长环境有着近乎苛刻的需求,不同地理和气候条件是天然的市场壁垒。最先来到中国的洋种洋企,却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水土不服的困局,很快席卷了多个作物领域的种子市场。
 
      玉米作为我国最大的粮食作物之一,也最先被外企打开局面。1998年,当时全球第一大玉米种子公司美国先锋种业(1999年被杜邦收购)成立了铁岭先锋种子研究有限公司(下称铁岭先锋),进入中国的玉米主产区东北。先锋中国公司的科研人员结合中国玉米种质、土壤与气候条件,先后培育出20余个“先玉”品牌杂交玉米品种,在我国春玉米和夏玉米种植区广受欢迎。其中,先锋种业以1个玉米品种,3家合资公司,60多个试验站,从在中国玉米赚得盆满钵满。
 
      这个品种就是著名的“先玉335”,是先锋种业在华推广最成功的案例。先锋种业采用的模式是先在铁岭先锋种子研究公司进行本土研发,然后再由合资公司制种销售。
 
      2002年,先锋与登海种业合资成立山东登海先锋种业公司(下称登海先锋);2006年,先锋又与敦煌种业合资成立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下称敦种先锋)。“先玉335”主要由这两家合资公司制种销售,敦种先锋负责东北、内蒙古等地春玉米带,而登海先锋则负责黄淮海地区的夏玉米带。
 
      敦煌种业和登海种业是我国家知名的上市种企,和先锋成立的合资企业成为他们最赚钱的子公司之一。“先玉335”凭借出芽率高脱水快、丰产性好和收购价格好的优势,即使其价格4倍于中国玉米种子均价,深受玉米种植户欢迎,自2004年起在国内销售,在2009年起推广面积为全国第三,2011年起为全国第二,仅次于横亘榜首十四年的本土品种“郑单958”,2012年时达到顶峰4217万亩,目前仍为我国第二大玉米品种。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2001年,孟山都与中种集团合资成立中种迪卡杂交玉米种子有限公司,研发和推广“迪卡”系列玉米,在西南地区大获成功,“迪卡007”和“迪卡008”在广西长期年推广面积超过300万亩。
 
      除了大型国际巨头,中小型国际种企在中国也表现不俗。前文所提到的韩国农友种苗株式会社在中国成立的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其春白萝卜品种解决春季低温条件下萝卜易抽薹的问题,几乎垄断春季白萝卜种子市场。在我国最大的大棚蔬菜基地山东寿光,“洋种子”战区35%的市场份额,在高端品种中份额更大,有的甚至垄断。“迎风”是日本越冬甘蓝的一个品种,能把甘蓝在田时间延迟一个月,就是1-4月的整个冬季都能结球,并且卖相好,商品性极佳,凭此占据该种植茬口60%的市场份额,一公斤种子卖到6800元。海泽拉的“夏日阳光”樱桃番茄种子售价每粒15元,日本坂田公司的“坂田316”,卖出数万元一罐的天价,瑞克斯旺的茄子种子接近每袋2000元。记者曾在云南走访调研,发现当地育苗场为保障种苗品质,日本坂田公司的“耐寒优秀”西蓝花品种几乎成为他们的必选项。
 
      据业内人士估算,中国种业开放后的10年时间,外资就占得中国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玉米种子也迅速上升到10%以上。
 
合资模式后   外资进入中国种业走向降温
 
      洋种洋企的到来,为中国种业上了重要的一课。大量我们不具备的品种资源、生产技术、和经营理念等信息刷新了本土种业人的观念。
 
      中国种子市场的规模在不断壮大。2001年,首部《种子法》正式出台,允许民企进入行业。随后几年,大量种企成立,数量上一度超过2万家。但欣欣向荣的表面,实际暗藏着危机。这些企业,受制于起步晚、底子薄的原因,基本为贸易型企业,极少企业具备育种研发能力。
 
      对弱势的产业加以保护,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准则。相对于已经发展超过一个世纪的种业外企,中国本土的种业显然是弱势的一方。在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开始收紧有关政策,提高外资进入种业的门槛。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是一个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粮食安全重于泰山。牢牢将种业这条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是无可争议的选择。
 
      但面对落后的现实,一味地保护并不可取。在权衡利弊之下,中国种业走出了一条“合资”道路。
 
      合资这种合作模式,在中国的汽车产业率先引入。中国直到1978年10月份才知道“合资经营”这个词,是由当时美国通用汽车董事长墨菲推荐给时任第三汽车制造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重型汽车厂筹备处负责人李岚清的一种合作模式。在谈判期间,墨菲向李岚清问道:“你们为什么只同我们谈技术引进,而不谈合资经营(joint venture)呢?”
 
      对于这种合作模式,李岚清心中并没有底,想不到得到汇报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马上批示:“合资企业可以办”。主管民用工业的一机部领导立即决定,重汽项目、北京吉普和上海轿车项目,都采用合资经营的模式。
 
      邓小平后来总结“现在比较合适的是合资经营,比补偿贸易好。搞补偿贸易,我们得不到先进的东西。搞合资经营,对方就要拿出先进的技术来。尽管它对某些技术有保留权和拥有权,但不管怎么样,总在这里用了,用了我们总会学会一点。”
 
      2001年,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数量达到顶峰的63家。在此之后,种业开始走起了汽车产业走过的发展之路,用合资方式“师夷长技以制夷”。
 
      2002年,在新版本的《负面清单》中,粮食(包括马铃薯)、棉花和油料三大农作物种子的开发生产被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1%,珍贵优良品种的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被列入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07年,政策限制加码,要求所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开发生产必须由中方控股,珍贵优良品种的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依旧禁止外商进入。在《负面清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要求之下,中国种业的国际合作开始进入合资时代。
 
      在你来我往的过程中,本土种业开始积累起大量的资源、技术、经验以及人才。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马淑萍认为:“跨国企业理念先进,拥有优良品种和技术,有样板在身边可以学习。”合资模式,让中国种业整体水平获得加速提升。
 
      随着本土种业的成长,以及中国限制政策的加码,外商对中国种业的投资开始降温。最直观的变化是外资种企数量的变化,2001年达到顶峰之后开始逐年减少,直到2015年外资种企仅剩25家。
 
      狼又来了?中国种业这次能招架得住吗?
 
      这部分提一下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革命,加上种业内外复杂的形势,竞争环境将更加激烈。
 
      中国种业从开放到保护,又将迎来她的开放周期。
 
      在2018年6月份公布的《负面清单》中,“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一项变更成为“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意味着除了小麦和玉米两大作物,其他农作物的种子市场再次向外资抛去了橄榄枝。现有的4300多家中国种企,如同被保护了十几年的鹿群一般,将再面临种业外企狼群的竞争。
 
      对于此轮种业开放,业界已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反对者认为这将扼杀近20年来好不容易得来的发展成果;赞同者则认为开放早已客观存在,早点度过阵痛,中国种业才能真正改变大而不强的局面。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邓光联认为:“种业扩大对外开放,对我们来说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
 
      在开放前期,国内种业将面临种企被兼并,市场被瓜分,人才被挖走,甚至是种质资源流失的挑战。但从长远来看,国内种企在与国外进行种子交易和合作时,可以充分整合全球种质资源,从而提高育种创新的效率。同时,国内种企具有本土优势,掌握本地种质资源属性和市场需求特征,技术研发目标会更直接准确,在中外竞争之中,并不会落入下风。
 
      曾在孟山都、杜邦先锋任职高管的种业知名人士刘石总结,中国种业已经保护了很多年。从总体发展情况看来,越保护与世界差距越大。开放、竞争、成长和融入是无法扭转的趋势。时机没有最好,也没有最差,如果要最终要开放,不如从现在就开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要有计划和步骤地开放,不可一蹴而就。
 
      可以肯定的是,在接下来的较量中,挑战与机遇并存,但留给中国队的时间不多了,我们准备好了吗?
 
      首次放开阶段(1997年前)
 
      1979年
      
      农业部副部长兼中国种子公司总经理刘锡庚率种子代表团前往美国和奥地利两国的种子培育工作,是改革开放后对外考察的首次官方行动。
 
      1994年
      
      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成立,是我国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
   
      1995年
      
      首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出台,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被列入鼓励外商投资名录。
 
      1997年9月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规定》的发布,外资投资种业开始有了明确法例规定。
  
      改革开放带来第一次外资种企入驻潮,90年代是种业外企进入中国的集中期,北京世农(Hong Nong)、北京汉城(Souel)、大连米可多(Mikado)、正大(Chia Tai)、日本泷井(Takii)、日本坂田(SAKATA)陆续来到中国。
 
      国际巨头入驻阶段(1998-2002年)
 
      1998年
      
      孟山都、杜邦先锋公司、先正达公司相继来华成立种业合资公司。
 
      2002年
      
      杜邦先锋与山东登海种业公司成立登海先锋种业公司。
 
      2002年
      
      利马格兰与陕西腾达种业公司合资创办陕西利马格兰特种谷物研发有限公司。
 
      在这个阶段,外商投资中国种业活跃,在2001年,在中国的外资种企数量达到历史上最高的63家。
 
      限制阶段(2002-2018年6月前)
 
      2002年
      
      在第二次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要求粮食(包括马铃薯)、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必须中方控股,外商投资比例不得超过49%。
  
      2007年
      
      在第四次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外商投资种业的门槛进一步提高,要求所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开发生产必须由中方控股。
   
      2008年
      
      先正达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机构——先正达生物科技(中国)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
  
      2011年
      
      利马格兰种业集团旗下VHK公司与隆平高科签署了设立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
    
      在政策限制以及本土种业发展的情况下,外资种企在数量上走下坡路,2012年下降至35家,目前仅剩20家左右外资种企。
  
      新一轮开放阶段(2018年6月之后)
 
      2018年6月28日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相对于2017版本,中国仅要求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需由中方控股,其他农作物选育与生产正式向外商开放。
 
      这是自首部《负面清单》发布以来,中国首次降低对外商投资中国种业的政策门槛,中国种业再一次迎来开放阶段。
 
      - End -
 
      记者丨刘法钊
      
      新时代 新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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