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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拒绝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将被处15日以下拘留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1月06日   阅读: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刘浦泉 林晶)从5日起,凡拒绝对动物实施强制免疫并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单位和个人,北京市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   北京市农业局和北京市公安局5日联合发出的《关于依法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通告》明确提出,凡在北京市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并接受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对于拒绝和阻碍强制免疫工作的,由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仍拒不改正的,由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代作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免疫是当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最重要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北京市明确提出了动物“免疫率100%”的工作目标。目前,北京市家禽总体免疫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