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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农机化快速发展有力支撑农村经济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网   2011年11月03日   阅读: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多林镇下浪加村村民李德福、昝明吉没有想到,他们购置了两台农田挖掘机后,到海南州、黄南州进行农机跨区作业,仅仅4个月时间,农机收入就达17万元。据了解,大通县多林镇下浪加村是2010年购置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备的特色品牌村,共购置各类农田挖掘机、农用装载机18台,通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带动农民开发培育新的农机服务市场,形成一个农民共同创新奔市场抓效益的特色品牌服务行业,成为该村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湟中洪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现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1台(部),2009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购置拖拉机及免耕播种机,去年又新购置收割机及配套农机具3台(部),春播期间带动邻村200名农户进行农机作业,机械化种植面积达600亩,免耕播种面积达800亩,为湟中县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技术推广应用作出了贡献。秋收期间他们又联合其他5个农机大户在青海省化隆、平安等地农机跨区作业60余天,带动了周边农民共同学技术、奔小康的热情,推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近年来,青海省农业机械化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态势,有力地支撑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到2009年底,农机总动力就达到388.68万千瓦,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6.51万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6%。2010年底突破400万千瓦。“十一五”期间,青海省农机化经营总收入达到40亿元,农机户经营纯收入超过20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51%。全省农机化投入超过10亿元,农机装备水平实现新提高。
据了解,青海省农机化发展的高速增长,得益于连续实施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2005年,青海省开始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当年投入资金400万元。此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补贴范围逐步扩大。2005-2010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2.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975亿元,省级资金2475万元,县级资金968万元。购置补贴机具13.72万台(件),受益户12.96万户,拉动农民和农场职工投入4.98亿元。
省农机局局长孙长保告诉记者,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青海省实施范围已覆盖全省所有的农牧业县。通过几年来的实施,全省大中型农机具和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牧草收获及加工机械,特色种植的卷帘机等机械有了明显增加,一些高性能大功率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入青海省。这些机具的购置,大大提高了作业水平。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民们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快速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帮助农牧民实现了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愿望,同时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催生壮大了一批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去年,互助、民和、循化、尖扎等9个县新组建农机专业全作社达14个,促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购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为当地农户积极开展代耕代收服务,呈现出政策扶持、政府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农机服务新路子;这项补贴政策,还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更大的创收渠道。近几年,农村劳务输出,造成农村劳动力十分紧张,购机农民积极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不仅减轻了劳动强度,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少的实际,而且实现了农机户创收增收的目的,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通过这项补贴,全省设施农业的设备逐年增加。以卷帘机、微耕机以及微灌、保温被为代表的设施农业装备,在近两年得到快速发展。以卷帘机为例,“十五”末全省几乎为空白,到“十一五”末,总量已经突破2000台,仅2011年计划补贴卷帘机就有2000台。微耕机的总量也在逐年增加,现已经突破3000台,为青海省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推进了青海省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青海省是草地畜牧业大省,传统的饲喂模式主要以天然草场放牧为主,耗料多、利用率低、效益差。在青海省大规模实施生态建设的同时,畜草矛盾进一步加剧,传统畜牧业面临严峻的挑战。青海省农机部门根据这一实际,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找准切入点,重点对牧草种植、收获、保鲜、加工等机械化关键环节的机具进行了补贴和示范推广。其中退化草场补播机械化技术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快速发展,大量新型牧草补播机具广泛应用于三江源生态区、环青海湖生态区等草场治理,累计补播面积超过100万亩;“十一五”期间,以牧草割草机、方捆机、圆捆机为代表的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牧草收获机具增加明显,总量由“十五末”的不足20台(套)增加到现在的200余台(套);以牧草草捆、草粉、草颗粒、草块、青贮和微贮为代表的新型加工方式受到欢迎并得到快速发展,大中型成套生产设备已经超过20套,奠定了具有青海特色的草产业雏形。
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省农机购置领导小组围绕全省农牧业作物结构调整重点,对新技术、新机具用省级补贴资金叠加补贴,如免耕播种机、大蒜收获机、微耕机、马铃薯种植等机具,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50%。引导农民购买的重点向先进适用、性能安全、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如马铃薯种植与收获、大蒜收获、杂交油菜收获、温棚机械化薄弱环节得以提升,带动了全省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工作。
 同时,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实现“阳光操作”。在补贴资金分配上,依据各县申请购机补贴资金的数量,再结合省情,突出补贴重点。各县每年春播前,在县购机补贴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做好农户购机意向调查;采取以召开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专题会议,利用广播电视、各种农技、农机培训、展板宣传、张贴《通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户对所购机具补贴政策的认知度达到90%以上;为确保操作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各县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操作,积极受理农民申请,做到了从申报、公示、审核、协议签订、购机、电子录入、售后服务、资料归档等过程均规范有序。
各项措施的积极施行,使农机购置补贴这项一举多得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青海省农机装备进一步得到改善,农牧业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青海省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