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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哈尔滨种业博览会-参展商手册
来源:   2011年07月26日   阅读:

主办单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分会
承办单位:
哈尔滨名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举办地点: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举办时间:
2008 年11月8—11月10日
 
 
 
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参加2011哈尔滨种业博览会。
为保障2011哈尔滨种业博览会安全有序进行,主、承办单位特制定本《参展商手册》,请您务必阅读本手册,熟悉其中内容,从而获得有效的服务与帮助。了解本次展会的规则以及一些事项的安排,从而自觉遵守规则,规避风险,您将轻松有序地完成本次2011哈尔滨种业博览会展出任务,并取得成功。
为方便阅读,您还可以登录“哈尔滨种业博览会”网站查阅。
如果有疑问或本手册没有提及的内容,请与组委会联系。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哈尔滨名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地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哈尔滨种业博览会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0451-87115060/5061/5062
传真:0451-87115070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66号409室
邮编:150090
 
 
      
一、展会事项  ………………………………………………………………………………3
1、展会概况  …………………………………………………………………………………3
2、展示内容  …………………………………………………………………………………3
3、展会日程与时间安排…………………………………………………………………………3
二、展会规则  ………………………………………………………………………………4
1、展位管理  …………………………………………………………………………………4
2、参展证、展会相关资料 ……………………………………………………………………4
3、展位展台设计与搭建施工要求 ……………………………………………………………4
4、特装展位的搭建与施工要求 ………………………………………………………………4
5、安全管理、卫生及保安工作 ………………………………………………………………5
6、有关音量控制、撤展规定、不可抗力 ……………………………………………………8
三、展场服务项目   …………………………………………………………………………8
四、展场及周边服务设施介绍  ………………………………………………………………9
五、展品运输及物流服务  ……………………………………………………………………9
六、展场位置交通示意图   …………………………………………………………………10
七、《特装服务管理规定》 …………………………………………………………… ……11
1、施工管理 ……………………………………………………………………………………11
2、用电管理 ……………………………………………………………………………………12
3、施工人员管理 ………………………………………………………………………………12
4、标准展台使用管理规定 ……………………………………………………………………13
 
 
 
 
 
 
 
 
 
一、展会事项
1、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2011哈尔滨种业博览会
展会时间:2011年11月8-10日
    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
 
2、展示内容
A:粮田种子、蔬菜种子、花卉种子、牧草种子、苗木 ;
B:种衣剂、植物生长激素、农药、肥料;
C:种子检验仪器,种子加工、包装机械;
D:种子包装印刷新技术、新工艺;
E: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项目;
 
3、展会日程与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5日8:30—16:30全天报到,特装企业布展
2011年11月6日全天报到,布展
2011年11月7日8:00—16:30全天预展
2011年11月8日8:00—16:30全天展览
2011年11月9日8:00—16:30全天展览
2011年11月10日下午14:00撤展
 
1)布展期间
特装展位:11月5日只允许特装企业进入场馆布展。布展期间,特装展位搭建商可凭《特装布展证》进入展场布展。
标准展位:11月6日所有企业均可布展。布展期间参展商、搭建商一律凭《参展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展场工作。
2011哈尔滨种业博览会期间禁止机动车进入室内。在展场区域内所有车辆严禁高速超载和行驶。布展期间运送展品、展具物品的车辆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入场。进入展场的车辆,由工作人员引导入位,不得随意停靠,为保持展区内道路畅通,必要时车辆须循环行驶。装卸货物须到指定卸货区作业。参展商布展工作时间是8:00—16:30,需要延长布展工作时间的参展单位请提前提出申请,办理展馆加班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2)展览期间
所有参展人员一律凭《参展证》进出展场。每天8:00必须进入展位,看管好自己展位的物品,闭馆时请您不要过早离开自己的展位,请在保安清场到您的展位时再行离开。参展商在展位上佩带好《参展证》,保持良好形象。爱护公共设施。
3)撤展
撤展定于2011年11月10日下午14:00,任何时间不得随意撤展。允许进入展场的运输车辆,必须服从2011哈尔滨种业博览会组委会工作人员指挥。撤展时请各位参展商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二、展会规则
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一经取得参展商资格,即可享受应有的服务,并遵守大会纪律,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对于违反展会规则的参展商,主办单位有权责令其关闭、撤出违规的全部或部分展位以及展品,由此导致参展商的任何损失,主办单位将不负任何责任。
 
1、展位管理
1)展位说明
特装展位:指划定的从展位地面边界起至展台所处区域限高高度内立体空间。
标准展位:室内指已搭建完毕的标准展具立体尺寸之内的空间及地面。
2)展位值守
参展商应严格遵守展览时间,展览期间应有专人值守展位。
3)展位确认
参展商预定的展位获得组委会确认并付清展位费后,主办单位将《参展确认函》邮寄或传真至参展单位,参展单位持《参展确认函》原件或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进馆布展。企业预定展位未按规定时间付款的,一律无效。
 
2、参展证、展会相关资料
1)《参展证》是参展企业将展品进入展位布展及撤展的重要凭证,也是参展工作人员进出展场的通行证明,参展商应该在布展、展览、撤展期间佩带,严禁转借,过期自动作废。
《参展证》配发:标准展位每展位2个。
2)展会资料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数量免费提供给参展商,包括会刊、资料袋等。
 
3、展位展台设计与搭建施工要求
展台是指参展商展位内搭建的展示台。
所有在展台中使用或展示的物品、资料和装置必须阻燃或经过防火处理,并且符合消防及展馆标准。
1)室内标准展位设置
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参展单位中文楣板。
2)特装展位按特装管理办法进行布展。需使用桌椅展具等设备可向展馆服务处租赁。
 
4、特装展位与搭建施工要求(同样适用于标准展位)
1)凡需进行搭建特装展台的参展商,无论是自行搭建或委托装饰公司搭建,均须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严格遵守《特装服务管理规定》。进场施工单位须向会展中心场馆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15元/平方米。如果展台设计有安全隐患及妨碍其它参展商的展台效果,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将该展台进行整改。
2)做特装展示的外地参展企业如果需要组委会在哈尔滨当地联系搭建公司,请在开展前一个月与组委会联系。
3)凡是没有申请及未获批准的参展商,在展位内搭建展台展架,高度在2.5米以上的展台,无论自行搭建或委托装饰公司搭建,均视为特装展位的搭建施工,除了接受检查补交费用外,还须按检查中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或拆除。
4)展台高度及安全施工
①室内的所有展台设计须在限制高度6米以内;展位面向主通道的一侧必须开放。不得影响其他展位。
②原则上不允许搭建二层展台。如有特殊参展企业,必须由省(直辖市)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施工(递交方案时同时递交相关资质)。未经批准的二层展台一律不准施工。
③展台设计的范围限制在划定的展位地面边界到所在区域之间立体空间内,所有展台结构及附属部分一律不得超出此范围。
 
5、安全管理、卫生及保安工作
1)用电、消防、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参展企业应严格遵守展馆制定的参展规定,以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健康等法律规定,并认真执行。
①展品的限制
下列物品禁止带入场馆:枪支、弹药、武器、刀剑、炸药、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毒品、各类动物和宠物、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险品、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侵犯专利权的物品、任何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②电器设备的限制
A标准展位内用电不得超过2000W(单项)。
B标准展位内用电不得超过3000W(三项)。必须单独布线并配置带短路和过载保护的开关。C动力电源(指380W),严禁在动力电源上私自接驳其他用电设备。
D动力电与照明电应分开,每路电源独立安装保护装置,不得超负荷用电。
E展厅内临时布线必须采用护套线,绝缘强度符合标准,不同电压分开铺设线路。
F所有展示、操作用的电器和电机必须有效接地。
G展位及公共布展单位的电器设备、电器照明、或动力装置等,必须由会展中心确认后才能施工。严禁擅自操作,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同时需出具有效电工证件。
H严禁在展厅内使用压缩机、电锯、电刨、砂轮、割磨机等耗电量大设备。
I严禁在厅内使用表面温度高达70度或以上的熔炉、锅炉。
J严禁在展厅内使用各类加热器、电热器具等。
K金属或外部为金属结构的展架、展台以及身体能够接触到的电器设备都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L照明用电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线并套阻燃或金属线槽,管敷设、日光灯镇流器应使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M大功率灯具应有保护装置并安装在非燃结构上,并且距离展具展品应有30厘米以上的距离。
③消防
A严禁对通道、太平门、应急灯、灭火器、消防喷淋装置或警报及其他任何安全装置、设施进行改造、改装或移动。
B严禁在消防卷帘门下摆放任何展品及物品。
C严禁在消防栓周围1米内放置展品,消防门及物流门前应预留1米宽消防通道。
D禁止任何参展单位及个人在展馆内烧煮、点火、明火操作。
E消防卷帘门两边设施不准包装任何装饰物。
F会展中心有权要求任何参展单位将影响和阻塞通道、太平门、消防设施及各种紧急通道和出口宣传牌、展品、物品、包括有碍灭火器、安全装置等消防设施的各种物品以及认为不安全或对安全构成威胁的各种物品即时移动。
G会展中心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在布展期间,将对特装展位的用电、防火安全进行联合大检查,对违章操作的将采取罚款,并限期改正,直至清出展场。
H展馆内的自动扶梯和客梯不准用作物品搬运使用。
I各参展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展位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切实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④应急及疏散措施
A展会期间各参展单位应随时对本单位展台和展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拉动报警器,拨打119报警。
B如遇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服从现场统一指挥,有序疏散。
⑤禁止在场馆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⑥贵重物品、现金请自行负责保管。
⑦开馆期间,各展区、展位物品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各参展人员需按时到馆、离馆,各参展商进出展场时,必须佩带参展证。每人一证,接受保安人员验证方可进入。若因自身原因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在展览正式开放时间以外不要在您的展台或展区安排会议或会谈。记者与参展商的客人只能在正式展览时间内进入展区。对于违反主办单位及展馆的管理规定的或可能威胁到公众安全及展会形象的行为,主办单位有权予以制止直到清理出场。
2)展厅施工的安全管理
①任何参展单位不得在建筑物的任何部位上使用钉子、图钉、螺丝、油漆、涂料、粘胶和其他类似材料,凡对建筑物及其有关设施造成改观、改变或损坏的参展单位,将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②油漆和涂料的限制
在展馆内不允许进行大面积的油漆作业。在布展期间内可以对展品或搭建物进行小面积修补性的油漆作业,但必须采取下列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因喷涂油漆或涂料对展馆建筑或其他参展单位造成任何损害,必须承担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赔偿。
A使用无毒或水溶性的材料。
B油漆工作应于通风处进行。
C盛溶剂及油漆的容器必须妥善保管,用毕远离,不得储存在展馆内。
D施工处的地面或墙面必须用塑料膜、干纸等予以有效地覆盖保护。
E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喷漆。
F涂刷油漆或涂料时必须确保其他展位和公共通道不受影响。
G不得在展厅卫生间或展馆内其它地方冲洗油漆容器或油漆刷等工具。
H禁止向排水管中倾倒油类、化学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将上述排放物排放至自备的容器中,并自行带出展厅妥善处理。
I所有的排水应接入地漏,严禁将污水排放在地面。
③材料的限制
A展厅用的搭建材料必须是阻燃材料,非易燃材料或已经阻燃处理的材料。
B仅允许使用非残留性的单面胶带用于地毯的地面固定,不允许在展馆内使用背面有可粘性的示意图或宣传品;不允许在石质地面、柱面或墙面上使用粘胶或粘胶剂。否则由此产生的去除残留粘胶物,修复建筑表面的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
C严禁在展馆内展出或使用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刺激性或毒性材料。
3)展位的安全管理
①各参展单位不得转让、转租展位、空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参展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商资格,终止其参展活动。
②参展单位的任何装饰、搭建等,不得超出所租用展位的面积,一经发现核实,组委会将收取违规费用。
③各参展商一律不得私自拆装展位。
④各参展商如损坏展板、展架,则按损坏物的实价赔偿。
⑤参展商不得将包装箱放置于非指定位置。
⑥卫生管理
各展位内的卫生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展位内如需清洁服务,可由参展商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费用。
⑦吸烟
严禁在展区内吸烟,吸烟请到展馆专设的吸烟区。
⑧供餐供水
组委会提供参展商饮用水并提供每展位两人标准午餐。
4)车辆管理
车辆的进出、停放必须服从会展中心的统一指挥管理。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组委会申请。
6、相关音量控制、撤展规定、不可抗力
1)参展商在展位内自行设置的扩音广播设备的音量应控制在不影响周边展位参展商与客户正常的洽谈、交流、交易。主办单位在接到投诉后有权要求参展商减小音量或关闭扩音广播设备,音量标准由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判定。
2)参展商必须遵照展会日程安排或现场通知进行撤展。主办单位有权处理遗留在展览现场的任何物品或展品,参展商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3)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展会时间的改变,主办单位不承担参展商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如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以及劳工争端引起的法律判决。发生以上情况,主办单位不退还参展商已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三、展场服务项目
 
1、展览期间特装企业涉及的费用
项目
国内展览会(人民币)
施工管理费
15元/平方米/展期
延时布展费
5元/平方米/小时(过24点加倍加倍收取)
电费
1.8元/度 (动力电)
提前进场费
本届展会不提前开馆布展
 
2、展览器材收费标准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每个展期单价
折椅
标准洽谈椅
25元
玻璃桌
79cm(直径)×75cm(高)
80元
洽谈桌
974mm×474mm×720mm
50元
电源插头
380瓦、220瓦
抵押金300元/个
ZG50100展柜
1m×500mm×1500mm
200元
ZG50200展柜
500mm×500mm×1200mm
200元
ZG40100展柜
500mm×500mm×1800mm
200元
ZG90200展柜
500mm×500mm×1800mm
200元
500×500×1800(mm)
500mm×500mm×1800mm
150元
三连体展柜
1m×400mm×900mm
200元
室外展蓬3000m²
4m边高×7.2m顶高×18m跨度
50元/m²
标准展位
3m×3m
405元
射灯
 
30元
注:以上为哈尔滨会展办展览器材收费标准,如有价格变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展场及周边服务设施介绍
 
1、自动提款机:红博世纪广场购物中心A区 建设银行(在室内馆地下半层)
2、银行:红博世纪广场购物中心A区 建设银行(在室内馆地下半层)
         长江路与红旗大街交口处九三油脂大楼一楼 农业银行
         南岗区嵩山路36号 嵩山路与汉水路交叉口 邮政储蓄
3、邮局:嵩山路36号 嵩山路与汉水路交叉口(距展馆20分钟步行)
4、公共交通:26路、27路、51路、71路、74路、76路、90路、91路、201路、203路、209路
5、附近饭店:大连渔港 新天地百事成 理想乳鸽 白家馆(回族)
6、会议推荐宾馆:农垦大厦 同心大厦
7、购物商场:家乐福超市 红博世纪广场
8、附近停车场:会展中心停车场
9、会展派出所:会展中心体育馆一楼(距展馆5分钟步行)
10、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医院 香电街69号 电话:0451-5519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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