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位置:天鸿种子网 >> 资讯频道 >> 农业高新 >> 内容阅读
天人有机领军农业产业化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0月12日   阅读: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要求,是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取向,也是通向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头连着成千上万的农户,一头连着千变万化的市场,具有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强化服务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的强弱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一家优秀的农产品龙头企业不仅能带动一种或几种农副产品的综合开发,更能造福一方农民。   作为一家由农业部等八部委认定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陕西天人有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依托其从事有机食品行业的政策优势,凭借强大的科研实力,高超的农业产业化战略设计、实施和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产业化利益激励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创新意义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公司生产的猕猴桃系列饮料、果脯、果醋、果酱等有机产品先后被国家相关部门授予“质量信得过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国家达标食品”、“中国市场放心健康食品”。公司在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和陕西不少地、市相关单位达成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战略合作,带动当地农民增加收入达数十亿元,对陕西乃至西北、全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发展有机食品生产是人类饮食发展进程中返璞归真的必然,走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是破解农民增收难的根本出路。陕西天人有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从事的有机食品行业及所走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得到了现行政策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天人有机公司雄厚的科研实力不仅为新产品的连续开发及技术的领先性提供了保障,还保证了公司所有的有机产品均为自主开发,使公司的发展拥有了强大的竞争力。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天人有机对政府组织资源和民间组织资源有机结合起来的订单农业的创新,为天人有机的农业产业化运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般订单农业多是企业直接与农民签订合约,企业单独面对大量分散居住和生产的农户,需要付出大量的组织成本和监督成本,而且效率也得不到保证。天人有机公司通过与各级政府建立建设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的合作关系,与乡镇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由基层政府向公司推荐土地、气候和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原料生产基地,帮助公司向农户宣传、推广基地建设计划,组织农户加入基地项目,并对农户履行合约提供组织保障。而公司则与基地农户签订定点种植、定向收购协议,并提供最低保护价支持,为农户引进优良品种,提供种植技术指导等。利益关系和权责关系的契约化机制,使天人有机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具有很强的组织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农产品原料的品质,为高品质有机食品的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天人有机公司还通过资金扶持和价格支持,把当地农办单位引导和支持下产生的生产协会和合作社作为企业原料生产基地的组织资源,和农户签订合作协议,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作成本。   与很多龙头企业的做法不同的是,天人有机始终都将农户视为其农业产业化组织的主体之一,没有把农民视作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因此在其价值链整合和再造过程中,公司力图在通过终端市场实现消费者效用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将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应该得到的收入分配给农民,让农民得到了切实的收益。在使企业取得进步的同时,实现了服务于农业发展的社会价值。正是由于天人有机对订单农业合作模式的创新、及其将以利益的合理分配为农业产业化运作的原则,使公司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为企业的超常规发展奠定了基础。   天人有机公司董事长薛红科表示,一方面,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动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有机食品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全球有机食品的生产和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天人有机将在公司资源、政策、科研实力、创新发展模式的支撑下,努力发展成为国际上大规模生产、多元化开发导向的大型有机产业集团公司,在满足国内外有机食品市场需求的同时,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三农问题的解决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际金融报》 (2005年10月12日 第五版)   作者:本报特约记者范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