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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促农业稳定农民增收的意见
来源:湖北日报   2009年02月04日   阅读: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2009年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2009年1月19日)

    200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增产,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目标是:粮食增产4亿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一、大力抓好农产品生产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充分发挥我省粮食生产的传统优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水稻、小麦、马铃薯种植,提高单产水平,提高粮食产品优质率。力争粮食单产提高5公斤以上,水稻优质率达到70%以上。落实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政策、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调动产粮大县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推进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以33个粮食大县为重点,集中投入、整体开发。继续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

    2.加快优势经济作物发展。落实国家扶持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适应现代油料加工的需要,结合落实油菜良种补贴,根据土壤气候特点,逐步推行一个或几个县(市)种植一个或几个优质主导品种,提高优质菜籽率,培植菜籽油名优品牌。切实抓好油茶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和民营资本进入油茶产业领域,办好省级油茶良种繁育基地。稳定发展棉花生产,加快推广高产优良品种,重点建设江汉平原和鄂东中长纤维棉区。积极推进蔬菜、水果、干果、茶叶、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烟叶生产“千村千亩”工程,切实办好现代烟草农业试点。

    3.加快畜牧水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畜牧大县和水产大县建设。采取市场预警、储备调节、增加险种、期货交易,保持生猪产业稳定发展。落实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补贴政策、能繁母猪补贴及保险政策、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奶牛良种补贴政策、畜禽养殖场用地政策,促进肉、蛋、奶产品稳步增长。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进一步强化检疫监督,严格疫情监测。加快推进标准化鱼池改造,扩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建设,2009年建成20个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继续在大江大湖实行禁渔期制度,强化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加大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动物标志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4.继续推进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结合国家支持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整合资源,着力推进板块基地和农业专业生产大县建设,重点抓好十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发展特色“板块经济”。精心组织实施仙洪试验区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原料板块基地建设项目。2009年,新建种植业板块500万亩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200个,新建及改造提升水产板块100万亩。发挥我省食用菌、水产品、蜂蜜、柑橘水果罐头、鲜鸡蛋等产品出口优势,进一步建设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打造农产品出口品牌,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健全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2009年蔬菜、畜禽、水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事件舆论的引导。

    二、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6.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紧实施洞庭湖四河堤防整险加固工程、荆江大堤综合治理工程、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提高防汛标准。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提高抗灾能力。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程,抓好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蓄水保水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江河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武昌大东湖、汉阳六湖连通,四湖流域专项治理,咸宁淦河、黄石磁湖水生态修复项目,以及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中下游水生态平衡系统建设。抓好农村塘堰、沟渠的清淤整治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7.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理,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整乡整村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2009年,全省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00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继续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范围,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和秸秆还田。推进低丘岗地改造工程,积极探索市场化、公司化、产业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低丘岗地改造。2009年,完成60万亩低丘岗地改造任务。

    8.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示范基地、机耕道、维修站点、农机具场库棚和农机安全监理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服务和安全监理水平。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的机遇,加强资金监管,改进结算方式,提高结算效率,大力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农机服务产业。改革补贴方式,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重点发展水稻、小麦、油菜、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在部分县市区办一批万亩全程机械化试点。实行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信贷支持。完善农用燃油供应保障机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制度。继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9.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整合和集成科技资源,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启动建设100个与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对接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支持10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引导科技资源向农业产业一线聚集,推进农科教、产学研有机结合。深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农业科技、经营、管理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一线工作。建立完善面向广大农民、覆盖区域较广的综合性农村科技信息传播体系。力争25%的村启动科技培训示范工程,抓好农民技术培训,开发农村实用人才,继续组织开展科技入户,每个村民小组培育1-2个农业科技示范户。继续实行种子等生产资料主推制度。大力推广10大类100项实用技术,重点是轻简栽培、农作物病虫防治、测土配方、优质高产技术、小龙虾野生寄养、畜禽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技术。

    10.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切实保障财政经费,落实服务人员,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细化服务合同,强化服务资金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办法,定期对“以钱养事”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项目。

    11.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建设。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工程各项政策,全面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天然林资源管护。抓好武汉城市圈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落实征占用林地审核制度。加强低效林改造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木本生物质能源林基地,2009年完成75万亩低效林改造任务。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山洪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全面启动1000万亩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启动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积极探索建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森林生态补偿机制。采取“以奖促治”的方式,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秸秆等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办好整县整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探索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治理新机制,加快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2009年抓好4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示范工作。

    12.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在重点销区和产区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支持农产品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和武汉白沙洲、汉口北四季美农贸商城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免收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

    三、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

    13.积极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多种多收。突出抓好劳务经济开发,切实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督促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妥善解决劳资纠纷。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在岗培训等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于返乡农民工的素质提高,着眼于国际国内产业的大转移,着眼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大规模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回归创业工程,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落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救助。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做好省内缺工企业与返乡农民工的岗位对接和就业服务工作,鼓励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探索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制度。

    1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发展,力争2009年产值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增加5家、达到20家。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区划布局,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支持带动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品牌整合、质量检测。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发挥国有农场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15.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以工业园区为载体,鼓励和引导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产业集群,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程序,扩大信贷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完善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审核事项。依法赋予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吸纳能力较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全民创业。加大资金、项目扶持力度,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6.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完善发放办法和补贴方式,降低发放成本。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7.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执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信贷扶贫力度,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以及其他类型的小额扶贫贷款,扶持贫困乡村和贫困户发展生产。推进产业化扶贫,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逐步建立贫困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稳步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实施扶贫搬迁,改善特困户生存和发展条件。2009年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加大老区建设力度,打造特色精品红色旅游景点,推进老区经济发展。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

    四、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8.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扎实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新村、文明农户、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乡镇、村文化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农村文化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抓好农村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19.大力发展农村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的运转水平。进一步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专项工程,努力解决校舍安全、寄宿制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实验设备更新等问题。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采取加强农村师资免费培训、组织城市名校名师对口帮扶农村中小学校、特级教师巡回讲学、选派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学校任教等措施,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

    20.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确保2009年全省参合率达到90%以上。完善门诊和住院相结合的补偿模式,推广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乡镇卫生院公益服务性质,并给予财政保障。启动乡镇卫生院5000名全科医生培训计划。落实村级卫生服务纳入“以钱养事”范围政策。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省部联合防治血吸虫病行动项目,实行“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工作。

    21.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生育行为,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做好农村适龄青年自愿免费婚检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配合与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做好农村各项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

    22.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选择少数县(市)进行试点。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重点扩大贫困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09年全省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万人。提高农村五保和孤儿供养标准,分散、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分别达到1300元和1800元,农村散居孤儿达到1500元。逐步放开病种限制,提高农村医疗救助的可及和可得程度。加大“福彩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09年继续帮助1万户特困群众改造危房。

    2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和完善乡镇村庄建设规划,2009年所有建制镇、80%的乡集镇、75%的村要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或编修工作。继续实施新农村村庄整治工程,按照整县推进、区域集中的原则,抓好农村村庄整治工作。抓好重点镇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做好全省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把农村学校、国有农(林、渔)场纳入建设范围,2009年再解决400万人的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继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同网同价。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2009年新修通村沥青(水泥)路12000公里。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增加农村沼气、生物质能源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投资,2009年全省新建沼气池40万口,鼓励在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农村信息化,加快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继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引导农民建设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安全新农居。

    24.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连锁超市下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引导企业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产品,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售后服务。落实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强产粮大县和经济作物大县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推行农资信用销售,保障农资供应。兴建5000家以上集村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五、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25.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和引导农民流转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逐步在乡、村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扶持县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组织,切实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仲裁等服务。扩大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明晰产权,盘活资产,规范管理,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选择部分县市继续开展农村专项改革试点。

    26.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推进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按照“统一规划、整村推进、节约集约、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并设立统一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严禁擅自调整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占用审批、占补平衡、监督检查、保护责任、质量建设、公示和听证等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体系,对节约集约用地实行量化管理,建立和落实节约用地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27.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9年全省要基本完成明晰产权、发证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在做好明晰产权和勘界发证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平台;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不断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降低林业经营风险;认真落实“两金”减征政策,切实减轻林农涉林负担。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加强林场基础建设,将国有林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林区和谐发展。

    2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管理和服务,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加大力度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2009年完成审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余额的化解工作,选择少数县(市)开展包括解冻清收农民历年农业税费尾欠在内的化解村级债务试点。

    29.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开展信用合作。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合作社的负担。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覆盖面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30%。

    30.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大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加快形成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继续办好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启动7个贫困山区县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切实办好鄂州市等城乡一体化试点。做好恩施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创新实验区的启动工作。

    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31.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各级财政要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起,省级安排的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积极推进以县为主,以项目为载体的涉农资金整合,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开发,并在规划、项目、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32.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工作机制。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探索建立金融支农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分摊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

    33.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建立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项目亲自督办。市、州、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市、州、县都要建立健全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并进一步强化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使其更好地履行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办检查等职能。扎实开展农村基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把粮食生产、特色产业、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省、市、县继续组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到基层帮助工作。

    3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以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为总要求,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好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配强乡村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完善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制度。办好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试点。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做好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一批乡镇公务员,加大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逐步增加村干部报酬待遇,推行在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优秀青年农民、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素质。加强乡村干部培训,建立培训示范基地,3年内对乡村主职干部轮训一遍。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35、加强农村社会管理。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因土地征用、山林纠纷、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群防群治,建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治安信息员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联防、平安创建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