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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制越来越人性化现代化
来源:农民日报   2008年11月15日   阅读:

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回顾农业法制建设历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业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领域的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一是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法制体系基本形成。到目前为止,我国共制定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新增法规64部,在稳定农村基本生产经营,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配置,建立现代农业和调整农村事务方面都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农业执法工作得到了规范和加强。目前初步建立了包括动植物检疫、渔业管理、种子管理和水资源管理在内的农业执法体系。三是农业法制监督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工作逐步规范。目前农业部报国务院备案的规章已达258件。四是农业法制观念不断改善,农业系统法制观念得到增强,农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
  农业法制建设的主要经验。第一,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农业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农业法制建设的各项成就都是重大政策出台和理论突破的结果,同时通过对政策的法定化、具体化,法制也在贯彻实施政策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维护好、实现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业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业法制建设中就体现为以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本。中国有8亿农民,“三农”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能否贯彻中央惠农强农精神,是农业法制有没有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农业法制30年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是中国农业法制越来越人性化、现代化的发展过程。第三,从中国国情出发,统筹兼顾,是农业法制建设的根本要求。中国农业人口多、底子薄,农业法制建设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必须从国情出发,既要借鉴国外经验,也必须要有中国经验,要从实际出发,分步骤、分阶段,总体推进。处理好农业安全和全球化之间的各种关系,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新时期农业法制建设。继续更新农业法制的理念,推进农业法制建设,首先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农业发展理念,农业法制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引导农民积极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纠正以城市为中心抓农业的思路,既要注重通过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业的发展,推进法律在农村的全面实施。其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农”法律体制。要逐步清理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城乡差别待遇的法律,及时修订已经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涉农法律,对可操作性不强的法律,要根据实际需要加以调整。第三,按照法制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彻底纠正一些基层执法部门靠罚款收费维持运转的问题。要继续推进综合执法,完善执法体制,理顺执法关系,真正解决执法主体多散乱的问题。加强农业法制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