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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今年优势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工作
来源:种子网   2008年05月29日   阅读:

我市自2004年实施国家良种补贴项目以来,粮食生产成效显著,总产连续四年创新高,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对提高我市粮食生产水平和农民增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今年,国家、省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市粮食作物良种补贴的支持力度,下达给我市粮食作物良种补贴411.645万亩,安排资金4163.55万元。其中优质小麦(米玉)良种补贴402.225万亩,每亩补贴10元,安排资金4022.25万元;水稻良种补贴9.42万亩,每亩补贴15元,安排资金141.3万元。市财政部门根据河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优势粮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国家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组织实施好今年我市小麦、玉米、水稻等优势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有力推进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补贴对象、原则与标准 补贴范围为我市五县一区。补贴对象为全市承担良种补贴任务的小麦(玉米)种植农户和种植水稻的所有农户。 补贴原则为补贴资金捆绑使用,即把中央财政今年下达给我市的优质小麦、专用玉米和水稻良种补贴三项资金共4163.55万元捆绑使用,除对全市种植水稻农户按每亩15元进行普惠制补贴外,将小麦、玉米良种补贴共4022.25万元合并下达捆绑使用兑现给农户。原则上,同一农户水稻、小麦、玉米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标准为小麦(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补贴面积 水稻良种补贴办法为一次预拨,具实申报,差额结算,按照省下达我市水稻良种补贴面积为9.42万亩,其中,开封县5.31万亩,兰考县2.97万亩,金明区1.14万亩。小麦(玉米)良种补贴资金捆绑使用,面积为402.225万亩,其中,兰考县78.66万亩,杞县87.09万亩,尉氏县91.5万亩,通许县51.45万亩,开封县86.325万亩,金明区7.2万亩。 补贴方式 2008年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发放工作方式:一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减少中间环节,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有效作用。二是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三是有利于推广优良品种,可以先核实良种种植清册及种植面积,后发放良种补贴资金,也可采取播种前直接发放补贴,具体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后补贴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补贴资金的拨付 市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补贴资金文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县(区)财政局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各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确定的发放时间,及农业部门提供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良种种植清册,将补贴资金通过“粮食直补专户”直接发放给农民。项目县(区)水稻良种补贴预拨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先行垫付。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面积增加的,必须由县(区)、乡向省级主管部门写出专题说明。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补贴资金支付及监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对补贴面积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虚报,对补贴资金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