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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择手段冒用他人商标 售劣质复合肥料被公诉
来源:种子网           2005年09月16日   阅读:


    新华网 消息:广西岑溪市梨木镇一个体户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冒用他人的复合肥料商标,以假充真,批量生产、销售劣质复合肥料,近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赖自洋是岑溪市梨木镇的体户,他看到岑溪市化肥厂生产的"溪丰牌"复合肥在市场上很畅销。就打起了"溪丰牌"复合肥的注意。在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间,赖从陆川县桂南化肥厂、玉林市场等地购买了氯化铵化肥填充物、尿素等材料后,又费尽心机叫人伪造了一批岑溪市化肥厂的"溪丰牌"复合肥包装袋,然后在岑溪市岑城镇思英街其租屋处,雇请民工进行生产假冒岑溪市化肥厂的"溪丰牌"复合肥的犯罪活动,先后生产了假冒复合肥106.7吨,前后共销售了69.49吨,销售金额为62795元人民币,赖获得赃款49830元。 

    经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签定,赖生产、销售的假冒岑溪市化肥厂的"溪丰牌"复合肥均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