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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对贫困乡镇的卫生院进行“基本设备扶贫”
来源:种子网           2006年05月09日   阅读:

 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今年,江苏省将重点对经济困难地区的383个建制镇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设备扶贫”,年底前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要全面达到“省标”。   此次“基本设备扶贫”是在2005年江苏省基本完成苏北地区300个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配置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切实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经济困难地区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配置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补助与被扶持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按照每个中心卫生院60万元、一般卫生院40万元资金标准装备设备。重点困难县和比较困难县,省财政补助60%、地方自筹40%;一般困难县和苏北地区农业人口占较大比重的宿城区、贾汪区、清浦区、亭湖区、海州区,省财政补助40%、地方自筹60%。对于已改制的乡镇医院,按照产权明晰的要求,省补助的设备,产权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托管,有偿使用,按省补助额5%的比例每年收取使用费上缴县级财政,用于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收取年限为8年。   江苏省财政厅、卫生厅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基本设备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对虚报数字骗取省级补助、擅自变更补助单位和不及时报送材料的,省财政厅、卫生厅将严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