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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
来源:种子网           2006年03月02日   阅读:

通过近年来坚持不懈的工作,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作物种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了我国种业自主创新能力。   1997年我国发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条例》开始实施,同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农业部先后制定多项规章制度,使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更具可操作性;相继发布了六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使受保护的植物属和种达到62个,为越来越多的育种者提供了保护空间和公平竞争的平台;组建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新品种测试中心和分中心等管理机构;组织研制了玉米、水稻等80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和部分植物新品种   DNA快速检测技术标准,为《条例》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和技术的保障。农业部还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使社会各界新品种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品种权申请数量大幅度增长。截至2005年底,农业部受理品种权申请2996件,平均每年以40%的速度增长,年申请量已跃居UPOV成员国前10位。此外,农业部选择黑龙江等13个省市开展行政执法试点,严厉打击各类品种权违法行为,使植物新品种开发投资回收机制与环境逐渐形成,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品种权申请数量大幅度上升。   同时,我国与美国、英国等UP-OV成员国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引进外国优良新品种、促进农产品出口、带动劳动力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几年来,国外品种权申请数量已达109件,其中2005年为77件,超过了前5年的总和。   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