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宁夏网☆宁夏日报
农牧厅日前出台《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选育择优补助办法》,对农作物新品种引育机构和个人进行奖励。
《办法》规定,通过自治区级品种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和通过统一品种展示筛选的蔬菜及经济作物品种,每品种补助0.5万至1.1万元,其中50%作为对引育者个人的奖励;对通过自治区级审定,并有一定示范推广面积,生产前景好的主要农作物或推广面积较大、经济效益显著的其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每品种补助3万至5万元,其中30%作为对引育者个人的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凡具备引育种条件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农技推广、种子经营及管理部门、企业、个人均可提出申请;在填写申请表的同时提供品种审定证书、推广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出据的应用证明;由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对申请的基本条件、技术方案等进行初审分类,再经专家评审,通过者按照规定的标准一次性拨付,除奖励个人,其余资金仅限用于单位或课题组科研开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记者 洪琦)(责任编辑: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