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丽萍 周海忠
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投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实践中,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职责更加重要。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职能,进一步做好为“三农”服务,加快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还必须重视和克服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更有针对性地为“三农”服务。
一、认识偏差。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自有资金相对薄弱,组织、扩大生产和调整改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尤其需要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在目前国家金融政策体制下,能够为农村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只有农信社。但政府对农信社的这种独特作用认识和强调还不够,政策扶持和工作支持不够。从农信社层面看,在信贷发放过程中存在厌弃“三农”,转向大项目,与国有商业银行靠齐的呼声和冲动。
二、信贷资金筹措难。近年来我市民间投资和借贷活跃,加上邮政储蓄快速增长,对农村资金的“虹吸”作用明显,全市农信社存款增长态势缓慢。一方面是存款增长乏力,一方面是农村信贷需求持续刚性增长,导致农信社支农能力捉襟见肘,存贷比例高负荷运转,一些县市新增信贷有效投入严重不足。
三、贷款担保落实难,贷款风险规避难。目前,信用社为防范信贷风险,办理支农贷款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或抵。但农村房产目前“两证”不全,需要贷款的家庭一般在经济上相对较为贫困,多数居于社会的低层,要找一个有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有效抵物并非易事。同样,大多数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实力较弱,可用于抵的有效资产少;同时办理抵担保程序复杂,费用较高,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融资成本。由于缺乏有效担保人或抵物,实际上是将一些最需扶持的农户和最需帮助的农村私营企业排除在信用社的大门之外,这样就形成了信用社和农户两者皆难的局面。
四、农信社优质服务意识和信贷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方式和信贷产品需要根据农村特点不断创新。央行放宽利率浮动空间后,除小部分贷款种类外,农信社普遍实行一浮到底,就高不就低,利率接近民间借贷利息水平,加重了农户负担,影响了支农职能的发挥。同时农信社目前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导致信贷员多贷款必定多风险,也有待完善。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对农信社地位作用的认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服务,农信社作为我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体,其服务功能的发挥和工作绩效如何直接影响到“三农”工作成效。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深化对农信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独特作用的认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这种作用的发挥。农信社系统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统一思想,扎根农村,面向“三农”,在做好为“三农”服务中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
二、解放思想,注重实效,加大对农信社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要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兑现农信社改革扶持政策,支持困难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及时足额兑付央行专项票据,支持和督促农信社在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后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二是综合运用行政资源,大力支持农信社拓宽信贷资金来源。取消对农信社存款经营的歧视性政策和规定,鼓励电力、医院、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公积金等资金流量大且稳定的优质客户开户农信社。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集中核算监管时,应明确规定涉农部门的资金必须尽量开户在农信社,以更大程度地体现涉农资金的特点,发挥资金更大的特定作用。建议央行考虑适当降低农信社准备金率,信用社省级联社和市级办事处建立灵活的资金调控机制,体现适当倾斜和扶持作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探索和支持农信社与邮政储蓄建立资金往来关系,解决邮政储蓄在农村“只收不贷”问题,引导庞大的邮政储蓄存款流入农信社。政府还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引导农村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将一部分资金存放在农信社,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为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提供资金保障。三是作为我市目前唯一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可在税收上采取优惠政策,减轻其经营成本,实行“放水养鱼”,以培植财源。四是政府可参照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做法,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降低支农贷款风险,提高信贷发放积极性。积极创新和推广各种类型的农村、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农户参加财产保险、种植保险、养殖保险及其他保险业务,使农户在遭受自然灾害等风险后能得到一定的风险损失补偿;探索设立支农贷款担保基金,合力解决担保难问题。银行监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创造宽松经营环境。五是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诚信守法观念,加大对蓄意逃废金融债务、恶意套取贷款行为的制裁力度,为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金融经营氛围。
三、总结经验,完善办法,继续大力推广信用村(户)创建和农户联保贷款等成功做法。近几年农信社积极探索开展了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工作,适应我市农村特点,取得了积极效果,下一步应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广。一是树立榜样,典型示范。宣传推广云和县信用联社、青田县山口信用社等的成功做法,发挥其示范作用。二是政府要大力整治信用秩序,培育和建设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把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纳入打造诚信政府这一系统工程。三是提高信用户在信用社的授信贷款额度,对特困户采取特别的优惠照顾措施,满足其信贷需求,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更新观念,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一是要树立大农业观念,在确保对种养业等传统客户支持的同时,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经营行为和涉农企业的信贷扶持,促进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农业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二是加快制度和产品创新,增强和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约束与激励机制、内控机制、信贷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授信放贷工作问责和免责制度,以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积极性,争取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积极开发设置真正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种类、利率标准、办理方式、审批程序。根据农村农时特点和客户需求,灵活确定贷款期限、担保方式,提供个性化服务,吸引和巩固优质客户。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