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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农药欲“死”无路
来源:种子网           2006年02月13日   阅读:

“这些废弃农药既不能用,基层又无法处理,真是件麻烦事。”节后一上班,乐山市农业局植保站站长刘正友清理库存物资,查到从2003年起逐渐库存在全市农业部门仓库里的2吨左右收缴废弃农药时,不由得发出感叹。   50吨,只是冰山一角   刘站长的烦心事并非个例。据我省一些政协委员调查:废弃农药主要是指过期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高毒农药,目前全省农业部门库存的收缴废弃农药近50吨,而这只是库存废弃农药的一小部分。以乐山市为例,该市库存的废弃农药达30多吨,而农业部门库存的废弃农药仅2吨,大部分库存农药都囤存在农资商家和其他执法部门手里。   由于国家和我省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中,只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做出明文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废弃农药的处理由谁负责、由谁出资、如何处理?“农药管理,管生不管死”,因此如何处理销毁废弃农药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这些库存农药长期存放在办公楼、仓库里,管理非常麻烦,一旦不小心发生偷盗或泄漏事件,后果将非常严重。”省政协委员陈树明认为。   无害处理,费用比农药贵   在省农业厅植保站站长刘可看来,废弃农药更是环保隐患。一些商家私自处理废弃农药,有的采用深土填埋的方式,但在填埋过程中极容易造成玻瓶破裂,极可能造成土壤污染以及地下水污染;有的商家则采用空地燃烧销毁的方法,不仅会产生二甲苯等有害气体,污染空气,燃烧未尽的残留物也可能经雨水冲刷污染水体。   据了解,目前销毁废弃农药的有效方法是对其进行高温处理,分解其有害成分,使之无害化尔后排放。据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交通成本加上销毁成本,其费用有时比购买农药的费用还高,农业部门难以承担这部分费用。   业内人士认为:当务之急,我省应出台相关规定,确定专门部门负责处理销毁废弃农药;费用问题应探索由政府、部门、商界共同解决。(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