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日报
越南自1986年实行革新政策,给农村带来很大变化。粮食产量逐年增加,从过去的粮食进口国,变为出口大国。但经济作物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乡村工业仍差强人意。尤其是农村劳力流向城市之后,一些土地被抛荒了。应运而生的“庄园经济”,为扭转这种局面和进一步进行农村经济改革、提高农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支持和鼓励“庄园经济”,政府规定,凡有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人,可以跨地区、跨行业,到农村承包和租用土地,搞“庄园经济”。租用土地租期最长可到50年,并享有不同的优惠待遇。
目前“庄园经济”在农村发展十分迅速,越南全国的庄园经济实体共有16500多个。经营项目从农、林、牧、畜、渔到水果、蔬菜、咖啡种植等,种类繁多。
“庄园经济”给越南农业带来多方面的好处:首先使因自然环境或人为造成的荒芜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
其次是突破了小农经济框架,将零散的个体农田整合转化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场,提高了机械化程度和科技含量。
三是加速农村工业化和市场经济进程,提高了农产品加工业和产品竞争力。
“庄园经济”虽然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但它作为越南经济改革的新生事物,正为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建立和谐社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