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胡道林
2006年元月14日,《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经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顺利通过。颁布后的《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条例明确了新阶段农机质量保障、技术推广与教育培训、社会化服务与扶持措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新条例较好地解决了各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主体地位,明确有关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程序,设置必要的行政处罚,对全省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和保障作用。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