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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3日电(记者丁锡国)经过一年的努力,山东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得到缓解,可用财力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有了基本保证。
据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尹慧敏介绍,2005年,山东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为此,山东省采取综合帮扶的办法,从资金、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扶持力度。
尹慧敏说,为强化转移支付的激励约束功能,调动县乡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山东省结合中央扶持,省财政筹集资金16亿元,市级配套3.94亿元,对51个财政困难县(市、区)和81个产粮大县给予了补助和奖励。与此同时,山东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通过降低体制上缴市的上缴递增比例、规范体制补助办法、实行个人所得税省市共享,进一步理顺了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增强了基层发展活力。
据尹慧敏介绍,为完善县乡财政监管机制,山东积极推进了乡财乡用县管和村财村用乡管改革试点,使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山东是农业大省,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农业税收减少,一些县乡财政比较困难。山东随之采取的财政综合扶持措施,使这些县乡的财政困难状况有所缓解。2005年,山东省重点扶持的51个财政困难县(市、区),主体税种收入快速增长,可用财力明显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村级组织运转得到较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