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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湖南永州讯(记者唐志强 黄启超)灵川农民石某买了一台福田双排座自用,通过车行在湖南省永州市上了一个农用车牌——“湖南M”,但是,在桂林市区、灵川,该车因车子和车牌不符合的问题被交警处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这主要是因为桂林与邻近省份在政策方面的差异导致的。
“农用车”两次被抓
1月11日,石某向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2005年3月,他在灵川八里街一家车行,购买了一辆福田双排座小型货车。由于在桂林本地,这种车不给上农用车牌,于是,他又委托车行到邻近的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机监理站,上了一块“湖南MBB990”的农用车牌。
令石某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块车牌,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2005年9月23日、2006年1月5日,他先后两次因车牌问题被灵川县交警抓,理由是他的“车子改装、伪造行驶证”。
早在第一次被抓的时候,石某就跑到车行要说法,车行的解释却是:这种车牌在湖南那边和桂林这边都可以使用,“交警抓无非是想罚点钱”。随后,车行还帮石某弄来了一纸冷水滩区农机监理站的证明:湖南MBB990的农用车牌和行驶证相符,并非伪造。
但这一证明在灵川交警方面没有任何作用,石某先后两次都被罚款。此后,石某才获悉这类车在桂林已不给上农用车牌,石某决定找车行,重新上一个能正常上路行驶的车牌。
法律取消农用车牌
1月13日,灵川交警大队大队长曾卫东告诉记者,2004年5月1日,《交安法》正式执行以后,就取消了农用车这一说法,以前的农用车现在变为“低速汽车”、“低速三轮车”以及“手扶拖拉机”等。农机部门也只能给手扶拖拉机上牌照,其他类型的车辆都归属于交管部门负责。
曾卫东说,桂林及时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但邻近的湖南省永州市还是给那些“低速汽车”、“低速三轮车”等继续上牌,因此,桂林当地很多车都去那里上农用车牌,然后回到桂林来跑运输。
曾卫东说,据他们粗略统计,在桂林有近万辆挂“湖南M”的本地车。这些车辆严重影响了本地的交通管理秩序,同时,还造成了本地的养路规费等大量流失。这些“农用车”大多数经过改装,交警部门就从“改装、伪造行驶证”入手来查处,但是,一方面这种车太多,另一方面,交警抓一次也就是罚款200元左右,而通过这种农用车牌,一些车主每年可以省去近万元各种费用,因此是查不胜查。
外地办牌很“灵活”
既然是国家有关法规明令取消了农用车牌,为什么在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机监理站还可以办到这种牌照呢?1月18日,记者驱车来到了冷水滩区农机监理站。在这里的办证窗口,一些司机正在等候办理证件。
一名工作人员一听是“从桂林来的,打听怎么办‘农用车牌’”,立即对旁边一个人说:“外地的,你来办。”在办证处的一间房子里,工作人员一个劲地向记者承诺,“湖南M”在桂林也可以顺利使用,他还指着桌上的一个目录表说,这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出来的,只要在目录表上有的,都可以办。
记者翻开目录表一看,上面所列的车辆大多数属于“低速汽车”、“低速三轮车”,只有很少一部分是“手扶拖拉机”。而石某所买的北京DJ4015WD福田双排座,不在其列,记者将石某的遭遇一说,该工作人员称车牌确实是在他们那里办的,但为何经常被抓,他的解释还是“交警为了罚款”。他还拿出一个正在办理的证件给记者看,该司机的车型和石某的一模一样,一年所交的费用也就是1365元左右。
湘籍“农车”已近尾声
记者拨通冷水滩区农机局有关负责人电话,表明了身份,但该负责人不愿意正面回答任何问题。
最终,通过湖南省农机部门,记者了解到,1986年,为解决全省30万台拖拉机的出路,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有关文件,提出大力发展农用运输车。此后,各级农机部门都在农用车办理上作出了极大的优惠。
2005年底,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文,首次将农用运输车称为“低速汽车”,并提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农用运输车(低速汽车)、拖拉机管理体制要进行相应调整。在管理体制调整前,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继续履行原有职能。因此,湖南一些农机部门暂时还可办农用车车牌。
办证形成“产业化”
记者获悉,在灵川、全州等地,很多车行专门帮这些车辆办理湖南的农用车牌。只要在车行购车,司机不用亲自到外地,便可以通过车行将有关手续办好。而在灵川县城,还有4个专门的办证窗口,要办证只要交上购车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上一些手续费就可以了。
石某告诉记者,当初上外地农用车牌,主要是发现一年可以省去7000元左右的养路费等。现在才发现,这个选择实在错了,目前,他的车牌也已经取消,正在争取上回本地车牌。有些司机则比较顽固,他们说就算被交警多抓几次,罚一些款,也比按照正当手续上牌照省钱。
编辑: 韦怡 作者: 唐志强 黄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