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宜春市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逐步减免了农民的农业税赋负担。2002年,实行“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调整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实现了县县农民整体减负达到20%以上和户户减负的要求。2004年至今,通过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面取消农业税等措施,共计为农民减免税赋负担6.1亿元。
在税改工作中,宜春市还针对涉农收费多次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着重落实了涉农收费管理8项政策,重点整治了农村教育、用电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重点治理了农民建房、外出务工和林业收费,实施了林权制度改革。通过以上措施,又减轻农民负担1.2亿多元。该市还全面启动和顺利实施了以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村、调整农村教育布局和精简优化教师队伍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了农民负担的反弹。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邹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