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福州1月9日专电(蔡恺)副市长詹沧洲日前透露,2005年厦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6212元,增长10%。
据介绍,去年厦门市农民收入主要由四方面组成:
一是工资性收入。近两年,厦门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力度的加大,农民通过进厂务工等取得工资。去年,这一块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18%。
二是股份收入。目前,厦门市已发展了12个农民可集资入股的项目,包括入股通用厂房、外口公寓等。
三是创业收入。去年开始,厦门市“1+1群”由城市向农村延伸,许多人因此当上了小老板。
四是物业收入。厦门工业集中区发展迅猛,给周边农民带来了诸如房屋租赁等可观的物业收入。
詹沧洲说,厦门市通过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订单模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使农民获得稳定、高效的收入,目前第一产业的收入占到农民纯收入的35%左右。此外,厦门市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让农民应保尽保,并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得到医疗保障。目前全市已有两万人加入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8000多名农民享受到每个月的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