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驾驶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车也要像机动车一样进行考核记分了;不带行驶证、驾驶证或者违规载客的,可被有关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黑车非驾”占一半
据介绍,目前河南省农机“黑车非驾”现象非常严重,全省近300万台拖拉机,而办理登记挂牌手续的仅占一半,事故隐患难以消除,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等。为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以及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我省出台了该规定。
开拖拉机违规照扣分
根据规定,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一年内为实习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报,责令其参加相应的学习和考试。
驾驶证有效期满或者丢失、损坏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驾驶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驾驶证档案,符合条件的换发、补发驾驶证。
不带驾驶证
最高可罚200元
规定明确指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喷涂放大的牌号的;不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乘坐3人以上工作人员或者违规载客的;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转借、涂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驾驶证的等,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