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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行业需要自主创新
来源:种子网           2006年01月05日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物质。农药既应用于农业生产,又在林业、畜牧业、渔业、卫生防疫、城市环境保护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被病虫害夺去的谷物量为预计收量的20%—40%,其经济损失达1200亿美元,如果一旦停止用药或严重的用药不当,一年后将减少收成25%—40%(与正常用药相比),两年后将减少40%—60%以至绝产。全球使用农药后,挽回了35%%的农作物损失。因此,农药产品仍然是解决人类生存问题不可缺少的物资。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RC)认为,使用农药的好处在价值上仍然超过风险。可以肯定,世界和中国,包括最发达的美国,都仍然需要农药产品。   我国的农药工业是在仿制国外品种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的。在“十五”之前,国内常年生产和使用的农药品种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制品种几乎为零。在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步加大的今天,仿制必然要付出高额的专利费,这些费用最终将大大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另外,把农药控制权交给外国,存在很大不安全因素,如果一旦国外停止供药或供药不及时,我国农业就可能遭受毁灭性打击;还有,如果等国外新品种过了专利保护期之后再去仿制,意味着至少要落后国际20年,而且由于使用多年,靶标已对这些农药产生抗性,再行仿制不但药效大打折扣、而且要解决相关问题也更加困难。   从仿制到自主创新,不但是我国农药工业的必然选择,也迫在眉睫。通过十多年的攻关,我国农药工业加快发展步伐,不但跟上了国际步伐,部分自主创新产品已迈入世界先进之列。通过攻关我们自主研发的农药,价格只有国外类似的产品的四分之一左右,切实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   到目前为止,通过攻关,已有21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品种取得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成为我国首批农药创制品种;新化合物合成能力已达20000个/年,新化合物(含菌株)筛选能力达30000个/年,平均每年有2-3个新品种取得农药登记,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