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期间,浙江发展县域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十一五”规划中,浙江将继续积极推进县域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业经营体制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具体来说,要同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走“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集约发展路子,推动县域经济实现新飞跃,不断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推动城镇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创新农作制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立体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有机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标准化和农民组织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技贡献率和土地产出率,加快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放宽领域、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制度、技术和管理创新,促进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培育优势产业和品牌产品,提升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区域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建立特色化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依托县域和中心镇,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生产型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第三产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深化就业与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体系。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取消一切限制农民进城的歧视性政策,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扩大农民就业渠道。坚持就地城镇化和就地就业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区域块状经济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巨大作用、县域与中心镇吸纳农村人口门槛低的优势,把工业园区与城镇新区建设结合起来,把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结合起来,增强区域块状经济和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促进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和安居乐业。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为重点,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就业体制、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就业政策,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
深化城乡投资建设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体系。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纳入公共财政,鼓励各种主体参与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建设投入的力度。以村庄整治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重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促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共建搞好城乡对接,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也能分享现代化的文明成果。搞好县域城镇规划建设与村庄布局规划建设的衔接,按照促进农民就地城镇化和“农民城镇农民建”的思路,加快县城和中心镇的建设,增强城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要适应从投资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增加对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让每一个农村儿童和青少年都能享有平等优质的教育。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投入。加快建立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全覆盖,尽快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城镇居民保障制度的对接。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县域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以县级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系。县一级是发展经济、维护稳定、巩固政权的关键。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强化县级行政管理职能,完善县级功能定位,能下放的行政权力坚决下放到位。对县级市和经济百强县,要赋予地级市的行政权限和政治待遇。要加快县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来重新设立县级机构,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组织体系,形成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中心村“三位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把农村综合改革与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结合起来,适当撤并乡镇,强化乡镇政府职能,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深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食品加工、农产品安全等职能向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建立产加销、内外贸管理一体化的集中、高效、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系。 [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章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