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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起坑农害农案例被大曝光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2月21日   阅读:

12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2005红盾护农行动”中查处的20起违法典型案例。 内蒙古科左后旗恒丰种子有限公司灌装假冒种子案 恒丰种子有限公司在只有原包装种子销售权而无包装权的情况下,以每公斤2.60元的价格购入散玉米2390公斤,并购入标有“河南金博士种业有限公司金博士郑单958”字样的玉米种外包装袋1000条进行灌装。至查获之日,共灌装370袋(每袋5公斤),货值金额7214元,未及销售,后经鉴定为假冒产品。内蒙古通辽市工商局依法做出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假冒玉米种等相关物品、罚款3.6万元的处罚决定。 云南腾冲县曲石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经营劣质玉米种案 曲石乡农业技术推站于今年1月20日从云南足丰种业公司购进“保玉七号”玉米种子(包衣种)1万公斤,销售给农民。农户播种后反映该批种子出芽率低。3月23日,腾冲县工商局对该批种子进行抽检,结果显示该批种子的正常幼苗率为61%,为不合格种子。5月,腾冲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劣质玉米种子、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宁夏永宁县种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种子案 2004年底,永宁县种子公司从沈阳仙禾种业有限公司购进种子4万公斤,并从厂家随货发来5000个5公斤装和6000个10公斤装外包装及1.1万张内标签,在该公司进行分装,在该产品5公斤装和10公斤装外包装袋及内标签的显著位置上印有“沈单16号”、“沈单良种造福农业”等字样。“沈单”系沈阳东亚富友种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注册商标。今年2月1日,永宁县工商局接到举报查获此案,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5月,永宁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清除所有侵权商标、没收尚未使用的侵权物品、罚款6万元的处罚决定。 新疆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农业服务中心经营假小麦种子案 2004年底,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农业服务中心从该镇农民家中收购65.4吨商品小麦,经加工后,用新阜农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种子包装袋和种子标签进行包装,并将其中61.8吨小麦作为种子销售给该镇220户农民。今年5月8日,阜康市工商局依法对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出没收违法所得3.1万元、没收假种子1.9吨的处罚。 青海西宁市上十里铺村村民李某、柳某等人加工销售假种子案 今年3月,当事人李某、柳某等5人从互助县台子乡购进油菜籽15075公斤,在西宁金雅彩印包装厂印制假冒青海春油莱研究开发中心生产的青杂二号(303)高产优质甘蓝型春油菜杂交种子包装袋3.5万个后,在家中加工假冒青杂二号(303)油菜籽种子3.4万袋(每袋400克)向外销售,被西宁市工商局查获。5月,西宁市工商局依法对其做出没收尚未销售的假冒油菜籽种子58件(每件100袋)、没收违法所得31.91万元,罚款164.56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黑龙江阿城市永源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经销冒牌吉单种子案 3月25日,工商机关检查时发现,阿城市永源镇农业枝术综合服务站销售冒牌的吉单27玉米杂交种子,构成推销冒牌商品的行为。4月,阿城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冒牌玉米杂交种子1020公斤、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 辽宁大连农丰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柳家分公司销售假冒大豆种子案 1月15日,大连农丰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柳家分公司购进岫岩县哨子河农科站销售的标签标明丹304(丹豆11号)大豆种400袋,其包装袋上标明的是“丹玉”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是“丹东农科院种子公司”。经鉴定,该大豆种为假冒产品。大连普兰店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了其尚未售出的大豆种子9675公斤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万元。 四川何某生产销售劣质农药案 4月11日 四川省工商局等部门查获一起涉嫌制售假冒劣质农药的特大案件,现场查扣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劣质农药1.1万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经查,当事人何某长期在成都新都区利济镇以四川长江化工研究所和金堂福田农药有限公司的名义,涉嫌大量生产假冒劣质农药(共计9个品种),销售到全国22个省、市和四川省部分市、州的农资市场,数量和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利益。何某已被刑事拘留并受到处罚。 河南郑州赛诺特农化产品有限公司制售假冒农药案 自今年3月起,赛诺特农化产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伪造河北赞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7个农药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加工生产13种农药产品,非法经营额15677元。6月,郑州市工商局上街分局依法没收其非法生产的假冒产品538件、包装箱720个、商标标识6袋,并处以4.7万元的罚款。 甘肃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农药虚假宣传案 经江西省樟树市工商局核查,大弓农化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至3月期间,共销售其生产的仲丁灵农药1900件给樟树市采购供应站,其中附有违法内容的广告宣传画。6月,樟树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8万元罚款。 天津蓟县中昌林果科技服务中心销售假劣农药案 中昌林果科技服务中心于去年3月和今年4月分别购进成都某农化有限公司、四川某化工研究所等单位生产的多种农药。其中,菌都煞、甲霜灵是公安部认定的假冒伪劣农药品种。至查获,当事人共计购进不合格农药菌都煞80件,销售22件。购进甲霜灵100件,销售59件,货值金额共计4.62万元,当事人非法获利3750元。6月底,蓟县工商分局依法对其做出没收不合格农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43万元的处罚决定。 浙江兴农综合技术开发公司经营假劣农药案 兴农综合技术开发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且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自2003年起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抑太保”5%氟啶脲乳油的分装和40%灭多威乳油的加工(5%氟啶脲乳油和40%灭多威乳油均属农药)。4月29日,该公司的不法行为被杭州市工商局余杭工商分局良渚工商所查获。7月,余杭区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14.33万元,并处罚款6万元。 安徽巢湖市何某制售劣质农药案 3月31日,巢湖市居巢区工商局查获了一起劣质农药案,当事人何某非法生产精细牌杀虫双颗粒3吨,涉及非法经营额5290元。4月8日,居巢区工商局依法对何某做出没收侵权的杀虫双颗粒3吨,没收侵权包装袋9333条、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黄某违法生产农药案 经长沙县工商局核查,黄某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篡改已过期的袁隆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抛秧草克”、“抛秧之星”两种除草剂的生产日期。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印刷该公司生产合格证,并张贴在篡改好日期的产品上。到案发为止,共篡改“抛秧草克”40箱、“抛秧之星”7箱,价值超过4700元。5月,长沙县工商局依法对黄某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上海崇明棉麻农资有限公司第一经营部销售失效农药案 2004年9月23日,当事人从江苏省无锡市锡南农药有限公司购进外包装标明生产日期为2004年8月1日,而实际生产日期为2002年10月4日的“异丙隆”50%可湿性粉剂200箱(该商品标注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销售。至案发时,己销售112箱,违法货值金额2.34万元。上海市崇明县工商局依法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库存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云南黎明公司供销物资经营部经销劣质化肥案 3月28日,云南省勐海县工商局勐遮工商分局在云南黎明公司供销物资经营部现场查获3.5吨江川振国磷肥厂生产的玉江牌过磷酸钙化肥,经抽样鉴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服务部共从振国磷肥厂购进玉江牌过磷酸钙化肥236吨,已销售232.5吨,获非法所得41850元。勐海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劣质化肥70袋、没收非法所得4.16万元的处罚决定。 广东连平县年润丰生产资料批发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年润丰生产资料批发部分别于3月20日和4月4日,自东莞市绿宝复合肥有限公司和韶关市化工厂购进10吨高宝牌硝酸钾b肥(中量)和15吨韶丰牌过磷酸钙并进行销售。4月7日,河源市工商局对这批化肥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发现均为不合格产品。连平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5万元。 陕西咸阳金德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3月24日,咸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咸阳金德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奥磷丹、硝酸磷钾复合肥料进行抽检,结果显示该化肥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至案发该公司已销售奥磷丹35吨、硝酸磷钾15吨,违法销售产品金额合计47837.5元。6月,咸阳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非法所得、罚款4.75万元的处罚决定。 山东临沂市费县种子公司加工销售假种子案 费县种子公司于1月15日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收购在内蒙古土默特左旗繁育的杂交玉米种7.6万公斤,对其中的2.05万公斤杂交玉米种进行加工包装后对外销售,在种子标签上标注的产地为“山东省费县”。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1万多公斤,违法所得1.23万元,其余9500公斤被费县工商局依法查封。7月,临沂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上述经营行为、没收假杂交玉米种及违法所得1.23万元、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甘肃华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假冒拜耳“敌杀死”商标案 华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甘肃省隆中农药厂)2004年1月开始生产“亨通凯农”农药产品,并在包装上使用“敌统杀毙”商标(该产品貌似“敌杀死”,可使消费者造成误认),共生产“亨通凯农”农药9.5吨,计229226元。经查证核实,“敌统杀毙”商标未经核准注册,当事人擅自使用,并涉嫌假冒拜耳“敌杀死”注册商标。今年9月,甘肃省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