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 庄文忠
新阶段要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应该抓好四件大事。一是要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的立法工作。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农民教育培训的专门法律法规,应借鉴国外做法,加快农民教育立法步伐。二是要加强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农业教育培训资源滑坡趋势明显,农业部门应当研究如何稳定一条完善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议有效整合农业部门内的教育培训资源,将各级农村(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建设纳入重要日程,规划发展,健全体系,明确职能,加大投入,提高能力,使其成为农业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三是巩固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是农民科技培训的主要载体,应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步伐,保障其公益性职能的履行,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适应新时期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技推广工作的需求。四是突出教育培训重点。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使不能升入大学的农村青年掌握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