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伟)今后在广东广州举报农业违法行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根据日前发布的《广州市农业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凡被举报对象为农业投入品(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检疫、渔业管理、海域使用及水生动物保护等农业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一经查实,均可获得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
广州2012年对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举报实施奖励以来,成效显著,每年均有奖励金发放,最高达10万元。此次相关行政规章修订完善后,相对于此前10万元和500元的上下限,奖励标准获得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