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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出台规章制度 活禽交易检疫监管有章可循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1月26日   阅读: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吴志远、通讯员钟平、实习生刘应坤报道:在严格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严峻形势下,如何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省农业厅昨日出台了专门规章制度。 省农业厅要求,对有活禽交易的市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驻专职防疫检疫监督人员。严禁来自疫区县市的活禽及其产 品进入交易市场。来自外县市的活禽,必须持有“三证”;来自本县市的活禽,必须有强制免疫档案,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市场。 加强入场前的检疫。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禁止进入市场交易。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期间,有条件的活禽交易市场可允许设立一处活禽代宰加工点,动检人员要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同步检疫。 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的巡视,严厉打击逃避检疫、非法入市、场外交易以及经营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对运载活禽的车辆要进行严格消毒,同时监督市场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均要对活禽交易市场进行严格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