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吉林日报
柳河县农业局下属原种场是国有老企业,2003年实行了企业并轨,职工参加了社保,买断了工龄。但在企业转制过程中,由于资产处理协议不明确,造成门前21.7亩土地所有权不明晰,被买断后的企业变卖,致使国有资产流失49万元。
近年来,广大职工群众逐渐摸清了自己原企业的家底,本着对国家和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多次到县农业局上访。局纪委接手此案后,在柳河县纪委、监察局的支持下,调集办案力量组成调查组,通过查阅大量的财会资料、资产评估手续、走访当事人等,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彻底查明了该企业原有土地所有权等问题,给了职工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近,在该县纪委、监察局和农业局的监督下,对方等价退回了49万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令广大职工群众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