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江苏省种子企业秋熟作物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结果的公示
苏种协函〔2015〕8号
根据《江苏省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办法》,我会组织专家对2015年申请水稻、玉米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的企业进行了评审,初步确定申报企业的水稻、玉米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等级。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江苏省种业协会书面反映。提出异议个人需用真实姓名,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锦花;电话:025-86263525,传真:025-86222245;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邮编:210036
附件:2015年江苏省种子企业秋熟作物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结果
内容附件: /upload/2015-11-18/95cacb9c95913e57f8ec4fa0c0af2c00.pdf
江苏省种业协会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