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2月23日发出桂政办发发[2004]14号文件,转发了自治区农业厅<<关于2004--2006年我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04年至2006年我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是指在未经翻耕犁耙的稻田上进行水稻抛栽的保护性耕作方法,是集免耕技术、抛秧技术、除草技术、节水技术、秸秆还田技术于一体的一项节本增效、轻型栽培技术。2001年以来,我区各地相继开展了水稻免耕抛秧技术试验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实践证明,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大面积推广的条件已经成熟。为了做好2004-2006年我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推广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原则和目标
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应以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和解放农村劳动力为出发点,坚持以农民自愿为主、行政引导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培训先行,宣传普及,稳步推进。把免耕抛秧与淡水养殖业结合起来,与生态农业和粮食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与无公害栽培创优质稻米品牌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种植水稻的经济效益,提升我区稻米的品质,增强稻米的市场竞争力。
水稻免耕抛秧对稻田的水肥条件要求比较严格。宜在水源充足、排灌方便、田面平整、耕层深厚、保水保肥能力好的稻田推广。据统计,我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水田面积有1200万亩左右。按播种面积计算,我区适宜推广免耕抛秧技术的水田面积为2000万亩。今后三年全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推广目标为:2004年500万亩, 2005年700万亩, 2006年1000万亩。各市要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推广计划做好当地今后三年的推广规划,力争把我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在广度、深度、高度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主要措施
(一)典型引路,抓好示范。由于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在我区试验示范时间较短,要实现全面推进,必须树好典型,搞好示范。各地要围绕“千、百、十、一”四级样板(即自治区重点抓好阳朔等30个千亩重点示范片,每个市、县重点抓好2~3个百亩中心示范片,每个乡(镇)抓好2~3个十亩核心示范区,每个村干部搞好一亩免耕简比试验田),因地制宜,注重质量,务求实效,特别要抓好规模大、档次高、高质量、带动面广的高标准示范样板。示范样板要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核心,与发展优质稻相结合,集中体现免耕稻草还田抛秧技术、免耕稻田养鱼技术、免耕稻田养鸭技术、直播技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等综合内容。示范样板要尽量安排在交通方便的公路沿线,各地要做好督促检查,技术人员要蹲点指导,自治区每年都将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各地也要组织各种学习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样板的示范作用。
(二)突出重点,强化培训。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一是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到免耕抛秧示范田进行参观学习,边参观边进行现场培训;二是举办技术培训班,集中培训农业技术人员、村干部和科技示范户,并结合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组织农民培训;三是派出基层农技人员深入村屯巡回培训,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四是通过各种宣传媒体、科技大集活动、有线广播和电视讲座、科技宣传栏、技术咨询点等,大力宣传免耕抛秧技术的优点和操作规程,把免耕抛秧技术迅速传授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指导,落实措施。各地要组织广大农技推广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切实把高效低毒低残留除草剂的选用、分蘖能力强和根系发达的品种选择、落粒谷苗和再生稻的处理、肥水管理等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表彰,激励先进。自治区将采取扶强扶优的办法,对免耕抛秧推广面积大、样板标准高、培训力度大、农民接受程度好的市、县在经费上进行重点扶持。各市、县也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办法,加强检查和监督,做好验收和评比,对在水稻免耕抛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快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推广进程。
三、切实加强对推广工作的领导
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是一项适应当前我区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解放农村劳动力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先进生产技术,根据自治区的推广目标,认真规划,精心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区适宜地区大面积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有利于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把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作为当前农村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推广工作的措施落实到位。
供稿:广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