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税务报
本报讯日前召开的新疆乌鲁木齐市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决定:2005年,乌鲁木齐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部免除农业税。这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尚属首例,比国家要求提前了3年。
农业税是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中央提出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至2007年取消农业税。
2003年7月,乌鲁木齐市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当年底,全市农民税费负担由改革前的3587.5万元减少至940.4万元,减负率为74%。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184.08元,减少至48.2元。乌鲁木齐市今年将减免农业税472万元。据统计,今年预计乌鲁木齐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