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有关情况。
一、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
现代农业园区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趋势和产业形态。作为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平台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园区建设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富农强省的重大工程,也是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把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坚持高起点规划、高科技支撑、高标准建设、高效益回报,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并不断完善园区运行机制,逐步提升示范效应,搭建起了全省现代农业的主架构,打造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农业产业化的新亮点,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园区数量迅速扩张,省级园区实现全覆盖。西安市长安区、延安市、渭南市富平县、安康市汉滨区等4市(县、区)先后进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行列,2011年省政府认定命名了省级现代农业园区50个,2012年认定命名了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0个,全省省级农业园区达到150个,实现涉农县区全覆盖。带动各级各类农业园区1389个,园区规划总面积达到456万亩,完成建设面积226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3%。
二是园区现代农业的特征明显。现代农业园区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以现代种养为基础,积极促进要素聚集,实现了资本、土地、技术、装备设施、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园区空间上集约。现代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充分应用于农业园区生产、加工和物流环节;提高园区单位面积技术含量的新品种、新工艺、新模式得到大量应用,在实践中形成了“果(菜)-沼-畜”生态循环等多个成熟模式;70%的省级园区实现了农业产业的全产业链建设;一批掌握现代种养、加工技术的农民在园区大展身手,众多周边农民在园区得到现代种养技术的培训。
三是园区建设促进了区域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在园区建设中,农民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介入土地流转环节,加快了农户承包土地向园区集中和产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第一、二批命名的50个省级园区流转土地28万亩,占园区已建面积的65%以上。园区的规模化经营与当地主导产业高度融合,使区域内农业主导产业集约化步伐加快,一大批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基地、集群脱颖而出。果业建成集中连片面积最大的渭北苹果基地、黄河沿岸红枣基地、渭北南缘葡萄基地、大中城市近郊特色水果基地;设施蔬菜1/4以上面积实现了规模发展、板块推进;畜牧业规模养殖场规模化比重稳定在50%以上;粮食万亩以上高产创建示范片超过300个。
四是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园区建设依托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激发了园区建设的活力,夯实了园区持续发展的实力。全省入园企业达947家,吸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95家,涉及合作社下成员27万人。拉动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大量社会资本54亿元投入园区建设。省级园区中企业牵头型占到62%、投资占64.5%,核心区亩均投资强度达到1.42万元。
五是园区效益大幅提升,增收带动作用明显。园区建设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具备生产示范、加工物流、生态旅游、教育培训等功能,延伸了产业链条,有力提升了园区效益。2011年第一、二批省级园区经营总产值达140.26亿元,平均每个园区产值达2.8亿元,园区亩均产值为6206元,园区投入产出比达1:2.7。同时,园区普遍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带动周边农民发展规模经营,农民经营收入大幅提高,人均进园务工收入1.3万元,园区涉及农村家庭经营收入贡献份额达到57.2%,人均收入较全省平均水平增长6成多。
二、园区建设工作总体思路
党的十八大做出四化同步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2年末,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我省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建设农业园区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意见》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全力扩大园区规模,努力提升建设水平,增强园区辐射带动能力,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深入持续推进,在扩张数量提高水平的基础上,从典型示范向引导带动发展。重点是将园区规模化的种养、先进技术的应用、品牌的打造、职业农民的培养和新的经营组织形式,推广、辐射到更多的经营主体之中,带动全省现代农业水平的提升,带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统筹园区的产业衔接、功能衔接和先进要素的应用;坚持分类分级指导,使不同地域特色、不同产业门类、不同发展规模的园区扬长避短、竞相发展;坚持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园区,运用扶持政策引导园区,使政府主导的园区更有活力,使企业创办的园区更有带动农民增收的效用;坚持大园区覆盖,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杨凌示范区为引领,以省级园区为支撑,以市县园区为依托,打破行政区域概念,逐步形成农林水相融合、农工贸相衔接的园区格局。到“十二五”末,建成省级园区300个以上,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20个以上,引领建设各类园区2000个以上,园区面积占到全省耕地面积的15%以上,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非园区高30%以上,园区周边农民年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
三、当前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围绕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努力使农民分享园区建设成果的思路,今后一段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扩张园区数量。稳步推进园区认定,积极培育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及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园区,扩大园区覆盖面。
二是强化对园区的分类指导和考评。制定出台省级园区分类管理办法,细化标准,对省级园区按类型、规模等进行类别划分,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扶持、分园施策;督促各地出台市县级园区管理办法;逐步争取对各类、各级园区的建设实行政府补助和项目奖励配套。适时建立园区考评机制,以科学考评推进园区科学发展。建立园区基础资料档案,试推行园区电子档案建设,待条件成熟时在全省展开。
三是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对属于政府主导型的省级园区,直接引用工业园区的管理办法;对多主体投入的园区实行公司化、企业化运作。在园内企业运作方式上,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建立园区用工制度、生产标准、工作流程、工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强化园区的内部管理。同时,通过吸引各类优秀管理人才进入园区、对园区法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等,提升园区的管理水平。
四是增强园区对农民增收的带动。鼓励农民以适当的流转方式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参与园区建设。鼓励园区利用自身设施、产品品牌和营销能力,为周边农户提供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农产品检测及产品销售等服务,以“订单农业”、“合同生产”等方式,带动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抓好种养生产,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同时,积极吸纳农民入园务工,不断增加农民补贴、租金、工资和分红收入,努力使农民分享园区建设成果。
五是推进园区保护的立法进程。加强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起草制定《现代农业园区保护条例》,做好园区的依法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好园区耕地,保护好园区经营者及园区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