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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欠发达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1月08日   阅读: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和加强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虽然逐步得到改善,但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问题仍然很多,尚不能满足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影响经济欠发达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经济基础较差,金融生存空间狭窄。经济欠发达县域经济总量小,支柱产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致使金融生存空间狭窄。农业是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长期存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县域工业化程度低于中心城市,企业普遍规模小且分散,经营管理不规范,比较效益偏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因此金融机构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成本高、风险大,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影响县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   (二)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供求失衡。县域金融市场不发达,投融资结构单一,间接融资占有绝对高的比例。大部分企业自有资本金严重不足,资金来源大量依靠银行贷款,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大量需求。但同时信贷供应却出现总量萎缩、结构失衡的趋势,国有商业银行调整分支机构后县域金融服务受到抑制,资金外流严重,致使农户和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满足率低,在较大程度上延缓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不足。县域金融机构功能简单,服务手段落后,创新能力不强,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农村金融体系还不健全,商业银行基本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后,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由于经营机制转换没有到位,很难实现良性循环,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多种金融需求,农业贷款的供需矛盾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致使民间金融交易活跃。   (四)信用体系、中介机构不健全,信用环境的制约作用还很突出。社会信用环境较差,部分企业骗取贷款、贷款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屡禁不止。征信体系建设进程不快,信用资料的收集和共享不足,银行在贷款风险评估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中介机构数量少,专业化服务水平、专业素养和信誉度低。县域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缓慢,担保难、贷款难的现象不能有效解决。   (五)银政、银企关系存在问题,共生共赢的局面尚未形成。政府部门对金融业缺少具体支持措施,对金融机构取多予少,税费项目多、环节多,银行交易成本很高。一些地方还存在行政干预、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影响了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银企之间、银行与农户之间,虽然依存度非常高,但彼此沟通渠道不畅,信息交流不充分,缺乏诚信基础上的合作,“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不能很好解决,严重影响了金融生态的平衡和优化。   (六)对银行债权的保护不够,贷款安全难有最后保障。受执法和司法环境的影响,银行债权保护面临手段少、难度大,效果差的困境。一是企业改制时银行债权落实难。二是银行胜诉案件执行难,存在案件胜诉率低、执行率低的情况,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三是企业破产时金融债权受偿难。大部分破产案件审理适用政策性破产规定,使模糊的劳动债权优先于银行债权受偿;有的法院还任意否定抵押的效力,导致有抵押的债权回收机率相当低。   二、改善经济欠发达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笔者认为,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金融各业发展,统筹城乡金融发展,统筹区域和企业融资结构的发展,长短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政策扶持,搞好综合治理等措施,推动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   (一)建立以政府为领导的、社会广泛参与的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工作机制。   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关键在政府。各级政府要关心金融业的发展,发挥好引导、监督和维护的作用,组织协调多个领域、不同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对银行正常信贷活动的干预,建立良好的信用维护机制,制止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发生,支持银行处理不良资产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搭建政银企协作平台,促进了解和合作。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对农村信用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其消化历史包袱,改善经营状况,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把促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出点子,当好参谋和助手。金融机构是改善金融生态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改进对县域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自身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政府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信用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规范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努力推进征信业的健康发展。继续开展“信用工程”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信用环境的根本改善。培育和规范多元化的信用主体,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开辟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积极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由地方政府牵头组建符合县域经济需求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并鼓励建立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分散和化解银行信用风险。同时,要健全对守信或失信行为的奖惩机制,使守信者从中获益,对失信行为曝光和打击。   (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要加快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合理分工、多元化、多层次、市场化程度高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服务。继续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促进其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农村信用社自身良性循环;发展农业保险,分散农村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保障农户存款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和规范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多种金融需求。   (四)改进支农金融服务,形成农业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要推进体制创新,建立风险与收益相适应的农村资金投入增长和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改进支农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商业银行要加强资金流向引导,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发展,支持农村具有还款来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用好利率浮动政策,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要鼓励各种形式的金融创新,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抵押难问题。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扩大农发行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人民银行要合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理顺邮政储蓄转存款机制,采取有效办法,引导部分邮储资金回流农村。   (五)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中小企业是影响金融生态的重要力量,是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关键,因此必须把提高中小企业诚信标准、解决融资问题作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要树立多元化的融资理念,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不断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缓解资金紧张状况。继续发挥货币市场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额度。金融部门要正确处理信贷集中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适当逐级下放贷款审批权,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金融政策环境。通过灵活、合理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覆盖中小企业风险,通过风险溢价来弥补贷款损失,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满足率。政府部门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辅导支持,帮助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赢利能力及诚信标准,从根本上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同时要加快直接融资的发展步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解决资金需求。   (六)完善法律制度,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   法律环境会直接影响金融生态。建议立法机关认真研究,及时出台有利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形成的法律规定。加快《合作金融法》、《农业保险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的立法进度,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抓紧制订《社区再投资法》,明确规定县域内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义务,对用于支持“三农”发展的贷款比例和总量做出强制性规定,形成“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资金来源使用对称机制,确保“三农”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尽快修订《破产法》,加强对债务人的约束,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保障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利。 (责任编辑:xiangyang)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郭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