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求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普惠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金融服务成本,满足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中对金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要把这一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就必须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把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加快“三农”发展的战略举措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之一,其覆盖程度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既是在金融领域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连续几个一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围绕“重基础、优环境、抓关键、带整体”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产品供给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积极扩大金融服务“三农”的层面,努力增强金融惠农强农的能力,各项工作都有新进步。但总体来讲,农村金融仍然是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机构收缩而城市金融机构扩张、农村经济发展急需信贷投入而农村资金逆向流动存贷比失衡、农民享受的金融服务远低于城市居民的现状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继续把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加快“三农”发展的重大战略来抓。只有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现代农业发展才更有支撑,经济结构调整才更有成果;只有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民增收渠道才能拓宽,扩大内需战略才能更顺利地实现;只有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村民生问题才能得到有效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才能更加巩固。我们务必站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确保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得到有效解决。
把增加“三农”信贷投入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关键指标
国务院文件要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省政府对金融部门信贷投入适时提出了“三个高于”,即贷款增幅高于全省GDP增幅、高于全国贷款平均增幅、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落实考核办法。要按照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办法,严格对金融机构信贷增量、结构及信用培植情况进行考核。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效果的评估和重大金融事项的跟踪督办制度,以有效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金融产品。要积极探索推广“农户贷款互助担保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社员联保+银行信贷”等贷款模式,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小企业及农户扩大再生产。进一步完善“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充分挖掘林权、土地、水域、房产、农机具订单等经济资源的抵押功能,开发新的信贷产品,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优化信贷流程。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的特点,建立起有别于大型企业贷款的流程,创新中小企业、农村经济信贷流程和管理制度,推出量身定制的新型贷款品种。
扩大直接融资比重。要抓住机遇,创新思路,积极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同时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跨越发展。
发展“三农”保险。要巩固发展水稻、奶牛、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农房及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做好油菜、棉花保险试点,大力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积极探索农民大病医疗保险,不断创新“三农”保险产品和服务。
把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工程
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要顺应城镇化发展进程,合理规划金融机构网点布局,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在中心乡镇、特色乡镇和新农村社区、中心村的网点布局力度,拓展服务网络。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招商引行工作力度,鼓励支持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一批农村商业银行。要抢抓政策机遇,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资金互助机构或资金互助合作社,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大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整体水平。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联系点制度,及时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提供服务。要增加农村地区非现金结算机具,增加农民持有银行信用卡的持有量,扩大电子货币用户数量,加大支票、汇票等非现金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方便农民获取金融服务。拓宽国库直达绿色通道,保证各类涉农资金快速、足额到位。要下放部分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简化外汇业务审核审批流程,提高农产品出口核销工作效率,提高县域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要加大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力度,重点加强信贷、假币识别、残损币兑换、征信、投资和保险等金融知识宣传,帮助农民利用金融知识创业致富。
把优化生态环境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重要支点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重要保证。
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完善企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体系,支持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档案;支持帮助企业、居民、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组织积累信用财富;建设一批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社区、信用企业等,培植优质信贷载体,夯实信贷基础;建立完善信用等级评估办法,对守信者激励,对失信者制裁。
要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市政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强“三个平台”(融资平台、贷款平台、担保平台)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地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分成若干分公司,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能,让融资平台贷款成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尽快恢复融资功能。
要优先推动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要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农村资产质押抵押登记、确权、评估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规范工作程序,简化抵押质押、资产评估、登记认证等各种手续。
要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坚决杜绝人情贷款、冒名贷款等不按市场规律运行的贷款行为,切实防范风险贷款再度增加。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金融诈骗、逃废银行债务等犯罪行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