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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健康发展
来源:新民网   2011年03月01日   阅读:

长期以来,集体林业因其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展实施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它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起始于2007年,在摸底调查和认真总结林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2007]82号)。三年来,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把平原林改作为全省林改工作的突破口,并把林改与林业生态省建设紧密结合,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省通过家庭承包等形式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面积6450万亩,占林改总面积6788万亩的95%;发放林权证271.3万本,发放林权证面积4815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71%;调处林权纠纷面积66.6万亩,占林权争议面积的68.2%;建立林权交易机构43个,流转林地485.2万亩,流转资金6.67亿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面积45.4万亩,贷款金额8.2亿元;办理森林保险面积1.7万亩,保险金额9000万元;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706个,加入合作组织农户12.11万户。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广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推动了我省林业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林改促进了林业生态快速发展。三年来,全省共完成工程造林1508.6万亩,为前三年工程造林面积的3.3倍。三年来,义务植树尽责率每年都在90%以上,每年义务植树约20750万株。三年绿化了3.8万个村镇,改善了城市和农村环境面貌。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2.19%,森林蓄积量达到1.29亿立方米。
二是林改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大发展。木材加工、人造板、经济林等传统产业继续巩固、进一步发展,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新兴产业异军突起,产业布局得到优化,经营规模明显扩大。2010年林业产业产值达到752亿元,为2005年288亿元的2.6倍。全省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达800多万亩,经济林面积达1300多万亩,花卉苗木面积达到165万亩,木材加工企业发展到1.4万多家。林业产业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优势和潜力,林业在农民增收中的比重不断增加,2010年全省每个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平均达到91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4%。
三是林改促进了林业区和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主决策的过程,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过程。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承包到户,实实在在地解放了林地生产力,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省林木采伐办证率达95%以上;林地征占用审批率达95 %以上;林木病虫害成灾率低于4%。的控制目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的控制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书写了我省林业发展史上崭新的篇章,标志着我省林业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未来一个时期林业的大发展、新跨越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行到关键时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11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领导方式的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我省林业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