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甘肃生态保护和建设步伐,近日,国家林业局与我省签署部省联建协议,决定建立部省联建互动机制,努力把甘肃建设成为西北乃至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协议确定了国家林业局与我省进行部省联建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协议》指出:甘肃国土面积广阔,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此,“十二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推进甘肃林木良种化进程,建立完善的种苗选育、生产和推广体系,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效益。在安排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五期、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上,向甘肃倾斜。力争投资规模比“十一五”期间有较大增强;帮助甘肃省开展林业拟建项目前期准备及立项工作,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力争尽快批复甘肃省落实国办发(2010)29号《意见》三大重点生态保护规划,即祁连山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甘肃长江流域“两江一水”生态保护与治理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已批复的《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项目投资,给予林业政策和投资的重点扶持:衔接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力量会同甘肃省开展建立祁连山生态补偿试验区调研,完善《祁连山北坡水源涵养生态补偿试验示范方案》,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批复实施,帮助甘肃省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农牧民转移方案》编制和落实工作;帮助指导甘肃省开展湿地国家级补偿试点;加强国际合作、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国家林业局协调组织中国林科院、中科院、林业高校等科技力量,加大研发和推广力度,围绕甘肃生态保护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协调开展多向干部挂职锻炼和交流,加强对甘肃省生态恢复与建设的智力和技术支持等。
甘肃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加强林区水、电、路及其通信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也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