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取得实质性效果。近日,重庆市璧山县农业委员会立即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农委纪工委书记彭昱任组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推广管理站两站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农机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农机安全监理站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工作。此次专项行动首先要求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与安监、公安和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其次要充分发挥街、镇、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再次是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三、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四、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五、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六、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