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审议并原则通过《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
5月 10日上午,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提出,到2013年全省规模以上新型农机装备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使黑龙江省成为全国重要的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之一。《实施方案》还将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细化了16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规定了完成时限。会议认为,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该省有较强的产业基础、研发优势和广阔的市场潜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看好黑龙江省及东北、俄罗斯等近邻的农机装备市场,积极在黑龙江省布局谋划建设大型农机装备项目,该省完全有潜力也有能力将产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快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业,可以达到满足消费需求、拉动投资增长的双重目的,是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和重大战略任务。会议要求,各地方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下定决心,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在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实施重点突破,明确重点企业和产品,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形成优势互补、布局合理、集中度高的产业产品格局。要加快整合资源,按照产业链条组建综合性和专业性的集团公司,支持主力企业、配套厂家和具体产品尽快做大,避免恶性竞争。要科学调配、集中使用科研和人才力量,推进与国内外知名农机企业合资合作,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要加快园区和基地建设,尽快将哈尔滨和佳木斯打造成国内一流、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农机装备制造基地。要完善市场布局,引导农机销售企业有序竞争,建立起带动性强、辐射面广、服务优异、由城市向农业生产一线辐射的社会化农机综合服务体系。要引导农机生产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国家和省里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制订有力有效的扶持政策,为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