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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恩施州药业产业建设力度
来源:中国药材市场   2010年05月15日   阅读:

恩施州历来是我国传统道地药材主产区,有近千年的人工种植历史,长期的医药生产实践形成了大批在国内外久负盛名的道地药材品牌,鸡爪黄连、山药、板党、紫油厚朴、窑归、鸡腿白术、巴东独活已由国家实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五鹤续断 价格、湖北贝母、皱皮木瓜等名优地道药材久享市场盛誉,竹节参、金钱白花蛇和七叶一枝花、江边一碗水、头顶一颗珠、文王一枝笔等名贵珍稀药材都极具开发价值。
“十五”以来,我州将药化工业作为全州六大工业支柱产业之一,将中药材作为全州六大农业特色产业之一,加快中药材支柱产业培植,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2008年6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鄂发[2008]6号),提出了建设湖北中医药强省的目标,把恩施州列为重要的中药材产业基地。但目前恩施州中药材产业仍整体弱小,与资源的优势不相适应,仍是资源多、品种多,但开发深度不够,真正形成产业的不多,为民增收的潜力没有得到更大发挥,对地方财政贡献不大。主要原因在于GAP基地建设才刚刚起步,大宗拳头商品品种甚少;龙头企业弱小,加工业严重滞后,中药材主要以原料药材外销,加工增值不多;科研人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企业融资困难,产业投入严重不足,扩张能力受限,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脆弱。
为培植壮大我州中药材产业,特作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恩施州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一项产业的发展壮大需要长期推动和培植,建议州委、州政府进一步明确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责,切实负责全州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规划研究、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目前恩施州从州到县市都设立了药业产业临时机构,但由于是临时性机构,临时人员,必然导致工作缺乏系统性和长远性,实践证明不利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州政府设立药业发展局。
二、药业种植是农业的组成部分。结合我州实际,加大药业产业化建设力度,不仅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因此,凭借恩施州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加大药业产业化建设显得十分必要。其一,在药业产业化建设过程中,今大药业为我州药业产业化建设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该企业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8年奋斗,取得了庇参GAP基地品牌国家认证,仅此一个品种,按国内需求量计算,可覆盖3至5个高山乡镇,成为其重要的新经济增长点。其二,我州有中药材资源2258种,这对于加大药业产业化建设,向药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开发,具有巨大的资源空间和市场空间。其三,中药材生产和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而与之伴生的是巨大的风险。如何规避风险,是需要药材生产者和经营者共同研究的一个课题。而今大药业的经验证明“三G”(GAP、GSP、GMP)系统能够起到调节生产、营销和加工的作用,形成产、销、加一条龙,具有相对的垄断作用,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由此可见,从现有2258种中药材品种中精选30至50种市场需求量大、种植难度低、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的品种,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GAP基地建设,是实现药业产业化的基础条件。州政府应出台鼓励政策和奖励措施,凡有企业建成一个国家认证的GAP品牌,政府给予3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三、在恩施州设立省级医药工业园区。恩施州药材资源丰富,药材基地也具有一定规模,交通条件日益改善,建议州政府在恩施市设立一个省级医药工业园区,配套园区优惠政策,以推动现有企业入园建设,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医药项目建立加工基地,逐步形成医药产业集群,带动恩施州中药材产业发展。
四、加强项目扶持。中药材产业涉及种植 、加工、科研、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各环节,由于目前国家和省都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管理中药材产业建设,国家和省的涉药扶持项目都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建议州财政设立中药材产业专项发展基金,每年投入300万元,加强政府引导性投入;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州有关部门具体任务指标。
五、加强科技扶持。建议州科技局牵头,整合州相关科研人才和设备资源,以单项课题的形式,一是对恩施州重要道地药材的药理、药效、有效成份、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质量标准和规范化种植技术等基础研究给予支持;二是对恩施州道地药材在制药、有效成份提取、保健品、化妆品等诸多领域的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进行创新研发,支撑工业化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