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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种子备案制度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来源:三农在线   2008年11月25日   阅读:

   今年10月31日江苏省大丰市14个镇农技站及市种业公司、市稻麦原种场等26家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向全市农民作出的承诺:在整个秋播过程中,对种子分批次做好封样留存,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召回,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该承诺让全市农民吃上了“定心丸”。大丰是农业大市,每年都有农户因使用假劣种子而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的事件发生。工商部门在处理农民申(投)诉的过程中发现,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案件存在着责任主体难认定、违法证据难调取、经济赔偿难到位的现象,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抓住这个症结,大丰工商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提请政府出台了大丰市种子留样备案管理办法,由工商部门负责对全市批发经营棉花、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农作物种子的经营者实施种子备案管理。工商部门在督促种子经营者建立健全包括种子来源、销售去向等内容的经营台账的同时,对列入备案范围的种子按批次予以抽样,样品由经营者和工商部门分别保管,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由经营者先行赔付。自备案制度推行以来,大丰市工商部门已备案登记种子60余个批次,查处虚假宣传案件11起,全市因假劣种子引发的申(投)诉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5%。
  种子质量和区域适应性一旦发生问题,涉及农户多,影响面积大。不仅仅影响产量,更重要的是损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目前种子经营市场化程度有了提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种力度逐步加大。但是种子质量、推广和经营管理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因素。如何在市场销售环节为农民把好关,需要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江苏省大丰市种子备案制度无疑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去年,全国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假劣农资大要案件。在农业部向社会公布全国农业系统依法查处的15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例中,种子案件的共同特点就是假冒伪劣种子在零售环节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这也是种子案件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事实表明那种一阵风的拉网式检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加大对经营不合法品种、假种子、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劣种子以及包装标识不合要求的种子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的同时,种子备案制度是堵截假冒伪劣种子的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它让造假者和销售者无法逍遥法外,也解除了农民的购种风险,值得大力推广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