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再参加拾棉花劳务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再参加拾棉花劳务活动的通知》并统计本地区开展劳务活动的情况。根据该通知,从2008年秋季开始,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再参加拾棉花劳务活动。今后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以新课程教材安排为主,因地制宜、因教制宜、因需制宜,根据不同学年段学生的能力,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必须的社会实践活动。
通知还要求,全区各地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安排好今后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者,将予以严厉查处。9月底之前,将通报各地检查情况。
自治区教育厅表示,国家建立的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已经改变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不足的状况,特别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农村九年义务保障经费与2007年相比又增加了一倍,基本满足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需要。因此,从2008年秋季开始,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再参加拾棉花劳务活动。
据了解,2006年,自治区曾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勤工俭学劳务活动管理的意见》,明确中小学生力所能及的劳务活动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教育部门及学校劳动实践基地的生产活动;二是采摘劳动,含拾甜菜、捡红花、摘啤酒花、摘西红柿、摘玉米、摘水果、摘棉花等;三是捡拾劳动,含拾酒瓶、易拉罐、废旧报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