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0月1日起,我市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省农业厅、市农业局连日来向周边省市农业部门、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经销商发出告知函,凡是进入西安境内的蔬菜,实行入市验证制度,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禁止销售。
从10月1日起,我市对周围省市取得认证的蔬菜,进入西安实行入市验证制度,凭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品认证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方可进入西安市场销售,进口蔬菜则凭出入境检疫检验证明入市销售。与此同时,对入市销售的蔬菜,报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登记备案,并定期接受抽检。
对未取得相关证明的蔬菜,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测制度。经现场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西安市市场销售。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禁止在西安市市场销售,并就地进行无害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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