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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四制度”减轻农民负担
来源:种子网           2008年05月06日   阅读:

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市农业局通过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张贴涉农收费价格表,向农户、村干部和各级农民负担监管干部发放《浙江省涉农收费简明手册》等形式,让涉农收费置于“阳光”之下。全市共做涉农收费、价格“公示牌”1915块,发放涉农收费公示手册(资料)58.71万册(份)。目前,全市所有农村社区都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做到公示内容及时更新。 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面免收学杂费,2007年共惠及19.51万名农村学生,减轻农民负担近5587万元。未发现学校收取代办服务费,利用学校场所办培训班等现象。 认真执行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乡村基层组织、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限额制”的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将“限额制”落到实处。农村订阅报刊实行自愿原则,并在限额以下。 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来信来访、明查暗访和各种渠道查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并按照《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