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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将花600万元培训农民
来源:种子网           2008年04月08日   阅读:

据市农培办消息,市财政今年将安排6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计划全年完成培训1.9万人,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6000人,在岗务工农民培训7700人,后备劳动力培训300人,新增转移就业4000人。 据悉,我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将按照“分级负担,适当补助”的原则,参照浙江省有关规定精神,由市农培办根据培训项目、内容、时间等,对符合要求的各类培训分四大类确定补助标准。各培训单位根据实际培训人数按分类补助标准享受培训经费补助。 第一类是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80课时,并获得省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和认可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补助350元。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每天补助80元。参加法制、文明礼仪等培训时间一天以下,培训考核合格,每人补助15元;一天以上,培训考核合格,每人补助20元。 第二类是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岗位基础知识培训每人每天补助10元,新招企业用工培训每人每天补助20元,特殊岗位技能培训每人每天补助40元。 第三类是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含被征地农民等培训)。累计培训时间30天以上,培训后资格证书获证率70%以上,获得资格证书的劳动力转移就业率80%以上的,补助500-900元/人,其中电脑、家政服务、机械基础、染整等专业500元/人,客(货)运从业、机电等专业600元/人,车工、电工、焊工、钳工、汽车修理、缝纫马达等专业800元/人,未列入的专业视实际培训成本而定,最高不超过900元/人;获证率、转移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分别增加补助50元/人。未符合上述要求,获证率80%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20元,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250元;获证率在80%以下的,每人每天补助15元,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150元。 第四类是后备劳动力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的毕业生,进行为期6个月以上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1200元。未符合上述要求,但合格率在90%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