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面免收学杂费,2007年共惠及19.51万名农村学生,减轻农民负担近5587万元。未发现学校收取代办服务费,利用学校场所办培训班等现象。
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在认真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征订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乡村基层组织、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限额制”的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将“限额制”落到实处。农村订阅报刊实行自愿原则,并在限额以下。
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来信来访、明查暗访和各种渠道查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并按《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责任。

